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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过世家难回 女大学生告继母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6-10-17 10:16
  

  母亲几年前过世,父亲再婚,不料今年不幸猝死。女大学生阿蓉(化名)连遭打击后,竟连家都难回——继母更换了房屋钥匙,将她拒之门外。

  昨日,记者从鲤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阿蓉将继母阿歆(化名)起诉到法院。为此,鲤城法院通过与鲤城司法局开通的家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阿蓉提供了法律帮助。

  法官介绍,今年8月,阿蓉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哭诉自己的遭遇。她说,亲生母亲因病在七八年前过世,当时她还很小。之后,父亲阿斌(化名)与阿歆再婚,并生育了一个女儿,一家人住在泉州市区一套商品房内。今年5月,父亲不幸猝死,她忍痛处理完后事不久,继母便更换房屋门锁,将她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她只好暂住在姨妈家中。

  “我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原来均由父亲支付,现在父亲突然过世,继母不再支付我的学费和生活费……”阿蓉越说越伤心。

  得知阿蓉想起诉继母后,法官认真审查了她带来的相关资料,在征求她的同意后,立即启动家事法援绿色通道,向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出建议函。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建议函后,立即指派律师为阿蓉提供法律援助。

  记者了解到,在律师介入后,阿蓉顺利立了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悉,家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是鲤城法院和鲤城司法局联合开通的。针对家事纠纷中经济困难、老年人、遭受家暴的当事人等弱势群体,法院经审查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在征询案件当事人同意后,即通过该绿色对接通道,向司法局提出提供法律援助的建议。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法院的建议函及相关诉讼材料后,对受援人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直接做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法律援助中心作出法律援助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指派辖区内律师承办。法律援助律师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帮助受援人向法院提出缓、减、免诉讼费的申请。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王文鑫 吴志婷)

标签:继母|家难回|法律援助|家庭纠纷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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