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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小车斑马线上撞翻救护车 小车司机负全责

www.ijjnews.com   厦门网  2016-10-11 10:45
  

­救护车已有抓拍设备

­去年,本报曾报道厦门警方陆续在一批救护车上安装了移动监控抓拍设备。若发现前方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或有拒不避让的行为,影响救护车正常行驶的,救护车驾驶员可按动红色抓拍按钮。主机会自动对录像进行分析,获取按钮触发前后10张图片,连同GPS信息等传输至市交警支队。经专门人员审核确认车辆的行为违法后,生成正式的交通违法信息。

­司机驾车时,一边开车一边玩手机,没听到警笛声,也没有注意到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未能及时有效避让;突然窜出或超车,与救护车抢道;占道摆摊和违章停车,给救护车出行添堵等,这些行为都会干扰救护车行驶。依据现行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将面临罚款100元,记3分。

­【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第一款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记者 邵凌丰 曾嫣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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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斑马线 救护车 交通事故 紧急任务 小轿车
稿源: 厦门网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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