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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小车斑马线上撞翻救护车 小车司机负全责

www.ijjnews.com   厦门网  2016-10-11 10:45
  

­ 未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又撞翻了救护车,小轿车驾驶员余某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此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市120急救中心公布了10月3日发生在莲前西路和云顶中路交汇处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0月3日清晨,一辆正在执行救助任务的救护车,闪着警灯、拉着警笛,直奔莲前西路和云顶中路交汇路口时,被一辆银色小轿车撞翻在斑马线上。

­被撞翻的救护车上,有一名刚从侨福城接上的老年病患。包括这名患者在内,被困车厢内的还有随行家属及急救医护人员。余某驾驶银色小轿车内,副驾驶座上的女驾乘人员也受了外伤。经过消防等救援人员破拆救援,救护车上的被困者顺利获救。昨日,事故当事人所在的市120急救中心向记者公布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这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称,2016年10月3日上午8时20分,余某驾驶的闽D牌照小轿车沿云顶中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莲前东路路口时,车前正面与沿莲前东路由东往西方向开启警灯、警报器执行紧急任务直行通过路口的小型专项客车右侧后部发生碰撞,导致小型专项客车左侧翻车,造成小型专项客车驾驶人和车上人员受伤与车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小型专项客车指的正是被撞翻的救护车。

­警方调查后认定,余某驾车通过路口时,未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应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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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斑马线 救护车 交通事故 紧急任务 小轿车
稿源: 厦门网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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