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街镇动向 >>正文

深沪中心渔港顺利通过 省级“全国文明渔港”复评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9-04 10:19
  

  晋江新闻网9月4日讯 9月1日,晋江市深沪中心渔港顺利通过福建省“全国文明渔港”复评。当天下午,省级“全国文明渔港”复评组一行人及晋江市各级相关领导来到深沪国家中心渔港,对照“全国文明渔港”考核表对深沪国家中心渔港进行实地复评。

  实地复评走访后,复评组一行又召开复评会议,听取了深沪镇自2012年晋江市深沪中心渔港被评为“全国文明渔港”以来,在工程建设、制度管理和规范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会上,复评组成员依次就深沪中心渔港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发表意见,一方面肯定了深沪镇近几年来在深沪中心渔港建设工作上的成果,另一方面也就深沪中心渔港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质量,完善创建机制,使深沪中心渔港的文明创建工作更上新台阶,更好地服务渔业经济的发展,增加渔民收入。

  (通讯员_陈珊珊 记者_施蓉蓉)

标签:深沪|“全国文明渔港”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汝羚陈汝羚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