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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骑车老人 被诉交通事故连带责任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9-02 08:49
  

  原来是身份证被冒用 法官查清真相还他清白

  晋江新闻网9月2日讯 “感谢你们帮我讨回公道,还我清白!”昨日,接到晋江市法院法官送达的判决文书,晋江灵源灵水社区的吴我狮老人深深舒了口气。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对吴老伯的诉讼请求。

  “我根本不会骑摩托车,怎么可能会有什么摩托车,法院不能判我赔偿?”昨日,又见到法官到来,吴老伯开始唠叨道。不过,法官此次给他带来了好消息。

  “现在没有你的事了,法院已做出公正的判决,今天我们是来送达判决文书的,你签收下可以吗?”晋江市法院送达组组长杨易耐心地解说道。

  据悉,这是晋江市法院送达人员第二次到达吴老伯的家。此前,受惠安县法院的委托,晋江市法院送达人员辗转找到吴老伯。

  吴老伯是低保户,长期独居在灵水社区的一处祠堂。对于被诉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老人很是不解。该社区居委会证实:“吴老伯是低保户,他不会骑摩托车,也不曾购买,曾丢失过身份证。”

  据了解,原告胡某与被告田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吴老伯作为二轮摩托车登记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被告田某辩称自己通过车行购买这辆摩托车,不清楚到底有没有投保,应由原登记车主吴老伯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

  最终,惠安法院根据晋江法院送达人员反馈的情况做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不支持田某的辩护意见,一审判决驳回胡某对吴老伯的诉讼请求。“现在案件判下来了,也算还老人家一个公道。”送达组组长杨易表示。

  晋江市法院表示,文书送达的目的在于让当事人及时知悉其他当事人的诉讼主张、诉讼文书及其他特定事项的内容,以便其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尤燕玲 文图)

标签:冒用|交通事故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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