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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发布

www.ijjnews.com   闽南日报  2016-08-31 10:57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我们将补这些短板

­基础设施领域:到2018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6.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3.9%;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善,光网和4G实现深度覆盖。

­产业发展领域:到2018年,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到50个、20个、4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有效推进,三年累计完成技改投资2200亿元以上。

­社会事业领域:到2018年,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力争达到80%,其中在公办性质幼儿园就读的达到42%;医疗卫生体系日益健全,县(市)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

­民生保障领域:到2017年,我市现行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18年,省定扶贫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给予兜底保障。

­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 《漳州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提质增效,推动漳州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坚持整体谋划与精准施策相结合、改革攻坚与社会政策托底相结合、供给侧改革为主与需求侧管理相结合、新动能培育和传统动能提升相结合、突出企业主体与加强政府引导相结合,进一步扩大有效增量,优化存量,主动减量,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新引擎,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我市生产力水平整体提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取得明显成效,新增长点加快形成,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形成多层次、高质量的供给体系。

­——去产能方面。到2018年,钢铁粗钢产能控制在566万吨/年左右,船舶、水泥、造纸、石材、化肥等其它传统行业一批低端低效产能转型提升。

­——去库存方面。到2018年,全市商品房库存规模明显减少,在合理控制商品住房项目供地投放规模、保持2016-2018年新建商品房销售基本平稳的基础上,使全市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其中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5个月以内。市本级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基本控制在12个月以内,各县(市)、开发区(投资区)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8个月以内。严控新增商业办公地产项目供地,缩短商业办公地产库存去化周期。

­——去杠杆方面。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降低企业杠杆率。引导金融支持投向,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和发展新动能的支持力度。我市金融机构杠杆率更趋合理,地方银行业机构资本充足率、证券期货机构净资本负债率、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准金融机构杠杆率等监管指标进一步改善。到2018年,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到30%,符合置换条件的政府存量债务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银行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8%左右,基本形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平衡发展、短期融资与中长期融资结构合理、企业信贷风险可控的社会融资格局。

­——降成本方面。到2018年,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税收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通过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措施,降低企业人力成本;通过电力直接交易、优化天然气价格机制等,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清理规范物流收费,提高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补短板方面。基础设施领域,到2018年,城市交通设施承载能力、通达能力明显增强,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6.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3.9%;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善,光网和4G实现深度覆盖;污水垃圾处理率进一步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建成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智能电网。产业发展领域,到2018年,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到50个、20个、4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有效推进,主导产业链条逐步填平补齐,新型高端供给明显增加,企业技改投资规模持续扩大,三年累计完成技改投资2200亿元以上,建成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和样板工厂(车间)。社会事业领域,到2018年,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力争达到80%,其中在公办性质幼儿园就读的达到42%,入公办幼儿园难问题进一步缓解;全市所有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医疗卫生体系日益健全,保障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县(市)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食品安全得到加强。民生保障领域,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取得显著成效,到2017年,我市现行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18年,省定扶贫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给予兜底保障,实现低保标准与省定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做到应保尽保。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到2018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3张。搬迁改造安居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家政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去产能

­1.严禁新增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钢铁、水泥(熟料)、船舶项目,防止出现新的重复投资和过剩产能。各地各单位对严禁新增过剩产能类项目不得予以办理立项、能评、环评审批、土地供应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技改和搬迁项目必须实行产能减量置换。

­2.淘汰压减过剩低效产能。对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不达标的违规产能,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对达标无望的项目及企业依法依规关停清退。加强去产能政策引导,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主动压减低效产能;完善差别电价等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企业主动退出过剩产能行业;对非产能过剩但结构不合理、产品同质化、低端化的产业,引导企业以设备更新换代、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和绿色制造为重点,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带动产业优化升级。

­3.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产能过剩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整合“僵尸企业”、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存量资产,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发挥兼并重组在帮助困难企业脱困、低效产能退出、先进产能扩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支持传统产业、重点行业企业围绕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开展兼并重组,整合品牌资源和创新资源,提升竞争力。简化兼并重组过程的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切实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4.促进有效投资。实施新一轮技改、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机器换工专项行动,引导现有企业加大技术改造,进行工艺流程再造、设备更新换代、技术和产品升级,全面提升供给效率。组织实施“互联网+”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互联网与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益民服务、现代商贸、海洋经济、文创媒体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5.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深入落实《漳州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纲要》,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集中力量发展石油化工、特殊钢铁、装备制造、食品工业等主导产业和电子信息、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瞄准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工业基础和绿色发展等关键环节,加快突破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推动工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产业竞争力和对工业跨越发展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保持市场稳定,推进去库存

­6.支持合理购房消费。按照“一县一策”原则,全面落实好房地产去库存各项政策和措施。加大合理购房消费支持力度。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政策以及国家关于放宽首套房和支持改善性需求的二套房信贷政策,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及贷款年限。全面落实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7.推进住房制度改革。鼓励和引导市民形成租购并举的住房消费观念,加快租赁市场培育,发展规模化租赁机构,规范租赁市场秩序。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探索对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符合保障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市场租房补贴,提高公租房等保障方式的覆盖率和普惠度。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利用存量资源,加强对人才住房的支持力度。积极培育诚信房地产经纪机构,搭建房屋租赁信息平台,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8.促进房地产供应结构调整。落实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住建厅关于“允许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作出住房套型结构调整或房地产项目转型”等政策规定,制定出台具体办理程序和办法,允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及项目中单栋楼房,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前提下,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引导符合房地产项目转型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文件进行转型;对土地出让合同明确要求设置集中式商业且未具体明确商业分隔比例、形式的项目,在符合规划要求和满足消防等安全条件下,允许集中式商业用房分割销售和办理产权。

­9.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房地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将库存商品房转为企业总部、软件产业、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和旅游、养老、文化地产等,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优惠。鼓励开发建设和购买绿色建筑住宅及精装修商品房项目。促进购房者与在售项目对接,结合实际组织“团购”,引导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承诺“团购”优惠幅度。

­10.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按相关规定给予参展补助。支持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生产企业资金补助。鼓励在产业集中区、产业园区、门户网站建设产品展示平台,在规模较大的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专业批发市场。强化本地行业内企业协作配套,鼓励中小微企业为龙头企业提供精准优质配套服务,支持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原材料供应等形式带动本地制造企业进入其产业链或采购系统。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对接“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和地区的需求,挖掘市场潜力,定制开发有竞争力产品,扩大产品出口。

­11.推动制造业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制造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开展与产品相关联的工业设计、工程施工、产品租赁等生产性服务,提升定制服务能力。鼓励龙头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鼓励企业入驻“漳州味”展示展销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平台运营方给予奖励。鼓励组建行业性或跨行业性的营销联盟或产业联盟。推动中小企业打造网上专业市场。打造“漳州产业带”,充分利用阿里巴巴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优势资源,构建漳州产品网络批发体系。扶持“漳州味网上行”“淘宝特色·漳州馆”等平台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等电子商务交易新模式,推进传统零售业与网络零售有机结合。

­(三)强化金融服务,推进去杠杆

­12.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支持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金融企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券品种进行融资,推动拟发债企业做大资产规模,提升信用等级,增强直接融资能力。鼓励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加快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步伐。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引导和支持各类资本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实体经济,增加企业资本金,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13.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扩大有效信贷供给,力争贷款增速保持全省前列。加大对主导产业填平补齐、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重点产业提质增效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补短板重点项目的信贷服务。改善薄弱领域信贷服务,构建政策性、商业性相结合的融资担保体系。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等金融服务方式,加大对“三农”、普惠金融的信贷投放力度。

­14.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收费或提高利率的行为。规范企业应急资金使用,引导银行业机构继续扩大“无间贷”“连连贷”等无还本续贷产品的适用范围和占比,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推动银行业机构利率合理定价,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

­15.妥善化解企业信贷风险。建立困难企业分类名单库,通过“一企一策”,综合运用延缓追偿、担保替换、兼并重组、破产重整、以物抵债、打包转让等“组合拳”开展分类帮扶处置。筛选有救助价值的企业推动破产重整并做好持续跟踪服务。积极对接各资产管理公司,帮助银行业机构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开辟金融案件“绿色通道”,推动金融纠纷案件快审、快判、快结、快执行,为打包、核销创造条件。加快设立以物抵债扶持政策,支持银行处置不良资产。

­16.强化风险防控。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非法集资日常监管和信息收集,及时研判预警各类苗头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实行政府债务管理预算管理全覆盖,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新机制。严禁各级政府通过企业举借政府债务、违法违规为企业举债提供担保。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降成本

­17.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精简行政审批前置要件。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收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涉及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项目一律取消。规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建立保留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18.减轻税费负担。贯彻国务院税制改革总体部署,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做好税制衔接,完善配套政策,切实减轻税收成本。积极落实小微企业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政策,优化纳税服务,严禁向企业重复征税、征过头税、提前征税。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制度,为企业缴费和拒绝违规收费提供查询依据,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从2016年6月1日起,除资源性补偿费和损坏性赔偿费外,停征工业企业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9.降低人力资源成本。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对于符合规定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稳岗补贴,补助职工生活、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与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的,经认定后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费缓缴。

­20.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工业用地使用权人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工业用地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缴土地出让金,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允许和鼓励企业将老厂区用地纳入“三旧”改造范围,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及时兑现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水价、电价优惠政策和计划交易直购电量,降低用电成本,取消企业单位生产和生活用水超计划加价收费,统一纳入水价管理。清理规范物流收费,降低运输成本,落实进出口税费优惠政策,提高通关效率。

­(五)扩大有效供给,推进补短板

­21.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加快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改造普通国道省道,持续完善农村路网。建设一批与主体交通设施能力相适应的物流园区或中心,初步形成交通运输物流产业集群。

­加快城市路网、停车设施和公交体系建设。重点完善城市主次干道路网,加强城市环路路网衔接,推进城市重点发展组团与老城区及各组团间的快捷通道建设。加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进停车智能化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推进新区按标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优化公交路网,加快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停车场及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站等场站的布局和建设,基本实现主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100%,构建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网络。

­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地下管廊建设。加快排涝工程建设,到2018年,全市新增强排能力达150立方米/秒以上。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房地产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要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城市老城区要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地下综合管网,重点推进闽南水乡示范区、圆山新城东部组团等区域的管廊建设。

­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能力。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因地制宜推进县级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全市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400吨/日。推进市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管网扩面,加大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以上。

­加快城乡电网升级改造。规范镇村供电设施和杆线走向,适当提高建设改造标准,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237个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进燃煤、燃柴电能替代,大力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基 本消除用户“低电压”。加快充电、港口岸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和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城际快充网络。

­加快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做好城市规划区农村污水垃圾、工业区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重点推进九龙江流域生态水系先行示范工程,推进一库(南一水库)、两溪(九龙江西溪与北溪)、三河(浦头港、九十九湾、三湘江)流域水系建设。加强洪泛区滩地管理,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河滩湿地公园等亲水景观和生态防洪工程、生态缓冲带。

­22.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优化产业供给结构。围绕加快打造四大经济增长极,发展壮大“4+4”产业,填平补齐产业链关键环节,完善上下游配套产业链条。加大智能制造、互联网协同等产业生产组织方式应用,加快制造方式升级。支持企业实施“机器换工”技术改造,持续推进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设立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重点支持高成长企业项目跟进投资、科技研发、新产品产业化推广等。大力支持数控和智能装备、高端机械零部件、集成电路、新型显示、LED、太阳能光伏、石化等重点领域龙头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鼓励其加强研发创新和技术改造,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和食品制造等传统优势领域,扶持一批在细分行业、产品、市场、技术、工艺居全国前列的“专精特优”企业发展,培育细分领域“单项冠军”。

­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完善产业技术体系,围绕产业高端发展紧缺的关键共性技术和急需的新兴前沿技术,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强化科技自主研发、创业创新支撑等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结合的中试基地和共性研发平台建设,加强创业培训、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交易等创业创新支撑平台建设。推动双创向实体经济纵深发展,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消费品、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中小微企业、高校院所和创客组织,打造产业创新生态群落,畅通众创空间到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孵化成长链条,形成完整的双创生态系统。

­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标准化品质。积极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发展。实施农业创新示范工程,加强农业“五新”示范推广,提升“一区两园”公共平台服务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提升发展现代渔业,推广特色高效水产养殖方式,建设工厂化养殖等设施养殖基地。加快特色农业良种培育与种业创新、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完善商业化育种体系,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龙头企业和省级种业重点企业。

­23.补齐社会事业短板。

­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水平。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实施第二、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加强旧城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完善教师补充机制。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大统筹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力度,建设漳州职业教育园区,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水平。突出行业、区域办学特色,创新发展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共同打造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平台,共同实施“厂中校”教学改革。推进产教融合,建设一批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需求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实训中心。

­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服务能力。加强疾控中心建设,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条件,推进全市疾控机构达标建设。完善传染病治疗管理机制,落实防治措施,积极推进全市数字化规范化预防接种标准化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学科专业人才。增强产科、儿科、精神病科力量。建立分级诊疗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优化基层医疗机构布局,推动县域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构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推动龙海市、东山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创建工作,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加快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规划项目实施。加强食品产业链全过程监管,拓展系统平台的食品安全公众查询功能,推进食品产业链全程追溯体系建设。

­24.补齐民生保障短板。

­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特色产业发展、搬迁改造安居、教育培训扶智、医疗保险救助、社会保障兜底、基础设施完善、“双薄弱村”强基等扶贫攻坚工程,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查问责,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支持搬迁安置住房建设以及集中安置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搬迁后帮扶工作,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

­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老年休养疗养场所,推动养老机构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培育一批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区。按规范标准建设一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完善医保报销制度。

­推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发展多种形式的家政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家政服务体系。鼓励大型家庭服务企业深入社区,设立便民站点,提供各类便民生活服务,培育具有特色的家庭服务品牌。推进家庭服务员工职业化,整合、充实、升级家庭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网”多能、跨区域服务。

­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推进“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进一步巩固提升良好生态环境。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完善“河长制”,持续抓好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两江两溪”和区域生态环境整治,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造纸、制革、建材、铅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全面落实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内容和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加快完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体系,出台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专项实施意见,细化专项工作措施。各单位应明确工作目标、突破重点和责任分工,精准发力,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各项任务可落地、可检查,务求实效。

­(二)全面深化改革。各地各单位应牢固树立改革意识,克服传统政策手段的路径依赖,用改革的办法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结构性问题。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善于用市场机制解决问题;又要勇于承担责任,锐意改革。通过持续的改革攻坚,减少政府不当干预,优化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平稳出清过剩产能,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发展动能有效转换。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性、紧迫性和目标任务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共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目标考核内容。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全过程跟踪,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推进落实情况。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地各单位推进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予以问责。

标签:漳州市 供给 结构性 总体方案 推动
稿源: 闽南日报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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