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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民生新规9月起施行

www.ijjnews.com   新华社  2016-08-30 13:23
  

  发起公开募捐须获取募捐资格

  各种网上募捐真假难辨,“诈捐”“骗捐”事件屡有发生——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慈善活动的不规范问题也逐渐凸显。9月1日起施行的慈善法明确,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须首先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网络募捐须在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信息。

  根据慈善法,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开展公开募捐。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开展公开募捐前,发起方须将募捐方案向民政部门备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

   互联网付费搜索将标明“广告”

  明明是广告,却被标注为“推广”或“商业推广”信息诱导消费者点击,一些搜索引擎打“擦边球”的做法今后将被叫停。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包括付费搜索广告在内,所有互联网广告都要标注“广告”,使消费者容易识别。

  暂行办法提出,互联网广告包括以推销商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电子邮件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以及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的商业广告等。

  暂行办法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除了对付费搜索提出要求外,暂行办法还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不得以欺骗方式让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或者未经允许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广告链接。

   群众信访增添微信投诉渠道

  手指轻轻一点,即可向国家信访局反映诉求。9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将正式开通运行,这是国家信访局近期推出的又一信访便民举措。

  这个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置有“信访资讯”“信访指南”和“网上信访”等功能。群众可通过在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扫描二维码,或在微信中查找“国家信访局”关注该微信号,并在“网上信访”通道中提交投诉请求或提出建议,或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

  除了“网上信访”功能之外,国家信访局还将通过该公众号发布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最新进展,信访系统的重要会议,各地信访部门的新举措、新经验等,解读信访工作相关政策法规。

  在地方新规方面,天津市规定,幼儿园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违者最高可罚款2万元;南京市规定,如果因收件人原因两次免费投递都未成功,第三次投递时快递企业可收取额外费用;为遏制“零负团费”等不合理低价行为,海南省规定,旅游景区实行无差别团体票,团体票价优惠幅度不得高于散客票价的20%。

(白阳 刘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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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民生|新规
稿源: 新华社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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