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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今秋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课本费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6-08-24 10:08
  

  2016年秋季泉州市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公示,今秋起——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课本费

  近日泉州市教育局公示了2016年秋季泉州市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据悉,今年收费标准最大的变化是,今秋起,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全部免收课本费。

  此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费、农村免课本费,在此基础上,从今年秋季起,对泉州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全部实行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同时继续对泉州市农村(含县城城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实行免费提供作业本。根据今年的收费标准,小学、初中、高中各个阶段的收费标准与往年相比基本不变。

  据悉,泉州市2016年秋季普通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由泉州市物价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教育局联合发布,课本、作业本费标准应按照阳光价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校务公开,在校内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根据有关规定,课本(含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为必选部分,每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版本,由学校统一征订。各地应根据课程计划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科书,严禁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同时,严格执行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此外,作业本费属于代办费管理范围,必须严格遵循“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进行分项核算。学校应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主动接受物价、财政、教育、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记者 郭晓冰)

标签:义务教育|课本费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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