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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上订餐生意火便捷背后藏隐忧 部门四举措保安全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6-08-23 11:03
  

­5家店共用一地址

­据省内媒体报道,8月2日,有市民在“饿了么”平台发现,名为“轰咖咖喱饭”、“辛生活麻辣香锅便当”、“很高兴遇见你”、“何止小厨”、“牛炖先生”等5家店名完全不同的外卖店,共用一个地址,均为:晋安区东浦路59号茂林大楼底层商场14号。

­福州市民俞女士表示,登记的地址就在自家小区附近,可自己进进出出,从来没见过。福州市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无论如何,餐饮经营,必须是一张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应一家门店。平台用一个地址挂靠5家外卖店,属违规。

­分析 多方因素 食品安全存风险

­为何无相关执照,甚至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作坊,加工的食品可通过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销售?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现象的出现,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存在的问题。

­从主观上分析,个别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履行审查义务存在缺失,为了增加市场份额刻意放松对入网经验者的资质审查要求,对无证经营的入网餐饮业主采取先上线后办证的妥协政策,导致部分无证经营者混入平台运营。二是在利益的驱动下,部分入网餐饮经营者抱有侥幸心理,使用了虚假的许可信息进行了申请,第三方平台缺乏现场核验能力,甚至有部分平台的推广人员为了提高业绩配合入网经营者进行虚假申报。

­从客观上分析,目前《食品安全法》和相关配套法规在网络订餐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同时,个别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还有待提升,普遍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于网络订餐消费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客观上助长了违法商家的侥幸心理。此外网络订餐相较传统的门店餐饮服务,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技术取证能力和监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一个逐步提升的过程。

­部门 四项举措 保障网上“舌尖安全”

­“对于网络订餐这种新兴业态,尽管目前存在一定食品安全隐患,但是的确有一定的社会需求,不能一棍子打死,更多地还是要一边扶持发展,一边加强监管。”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说。

­他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来保障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一是集中约谈了美团、百度外卖等在泉州开展平台业务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负责人,督促其严格履行实名登记和许可审查的义务。二是落实“宽进严管”的工作思路,推动更多的有实体门店的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纳入监管执法的视野。针对部分由于法律制度缺失确实目前无法实施准入的经营主体,正视其行业发展的社会需求,在制度逐步完善的缓冲期内先从规划经营行为着手,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三是组织专项整治,在目前线上监管存在一定技术困难的背景下,集中力量强化线下执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对无照从事网络订餐经营的“黑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四是以“实现食品经营信息透明化”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长效监管机制,试点推行网络餐饮服务标签追溯制度,要求第三方平台主动公示入网经营者的许可准入、量化分级、食品标签等信息。引导广大网络订餐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倒逼整个网络订餐行业自律健康发展。

­“年前,我们在进行春节餐饮的例行检查时,发现了‘旅途便当’未申请网络订餐许可证却在经营,当时就对他们进行了处罚。”市食药监局丰泽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丰泽区查处了“旅途便当”等4家餐饮店。“这4家餐饮店部分没有实体店,在小区内用微波炉加热菜品,并直接送餐。”执法人员表示。

­7月22日至8月22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网络订餐平台违法违规行为及未取得合法资质提供网络供餐的餐饮单位,对象涉及经营场所在辖区内的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供餐餐饮服务提供者。

­“作为第三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任。”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说,《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在网上售卖食品的商户,必须要在经营平台处进行实名登记,同时,还要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供审查。

­“找不到经营者,是可以向网站索赔的。”该负责人说,消费者通过第三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第三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

­提醒 关注警示 保存消费凭证

­今年3月15日,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发布了2016年第5号消费警示,提醒市民注意网上订餐。

­1.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并保存订餐及消费凭证,以便消费维权。

­2.不选择冷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拌黄瓜、预拌色拉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高风险餐饮食品。

­3.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餐饮单位,确保膳食能够在加工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食用。

­4.查验送餐人员健康证明,检查其服装是否整洁,配送的餐饮食品是否受到污染,是否有变质现象,餐饮食品包装是否清洁,热的餐饮食品温度是否能够得到保证。

­5.避免作为单位集体用餐。饭店、快餐店、小吃店等餐饮单位加工能力有限,切勿大量订购其餐饮食品作为单位集体用餐,以免超出其加工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特别提醒:用餐后如发生胃肠道不适,或怀疑外送膳食来历不明的,可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12331举报。业内人士李先生提醒,网上叫餐应该以就近为原则,也就是说离你最近的餐店。然后看网上的点评,选择好评多的餐店。

­相关链接

­网络食品销售 拟实行实名登记

­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这类第三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是当下不少市民的“宠儿”,如何监管其中商家的食品安全是个大难题。《条例》草案对平台方的义务作出了严格规定,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互联网、邮购、电视电话购物等无店铺方式从事食品经营者,应当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标签等内容信息,要求第三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

­网上叫餐吃出问题可要求平台先行赔付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若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辖区食药品监管部门。平台若未能履行该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要求先行赔付。

­同时,《条例》草案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出了7点详细要求,如:集中消毒后的餐具、饮具经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独立包装上应标注消毒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建立生产经营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从业者应持有健康证明。(记者 王金植 实习生 杜莘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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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订餐 食品安全 商家 外卖 第三方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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