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正文

“老师,我爱你” 微视频开始征集啦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8-16 08:47
  

  晋江新闻网8月16日讯 尊师重教是永远的美德,在9月10日教师节即将到来之际,由晋江市委宣传部主办、晋江新闻网承办的“老师,我爱你”微视频征集活动开始啦!此次征集活动系晋江市第三届网络文化节系列活动之一。此次微视频征集面向全体网友,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4日。

  微视频形式不限,只要是向老师表达祝福的即可。微视频可以是创意搞怪的,比如在视频背景出现“老师”二字;也可以是温馨感动的,比如在视频里出现学生摆出“老师,我爱你”的心形造型等。只要你够走心,够创意,都可以来投稿。

  按照大赛要求,作品必须是原创,时长限制在3分钟以内,摄像器材不限,要求影像清晰、色彩正常即可,作品可以是个人作品也可以是集体作品。参赛者需提交微视频作品及一份文本文档(文档内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箱,并配2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以上材料统一生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为“老师我爱你+作者姓名”发送至邮箱:jjxwwtv@163.com,联系人:小欧,联系方式:18160999199。

  此外,本次大赛所征集的优秀微视频,教师节当天将会在晋江新闻网的微信头条进行展播,并可获得印有“老师,我爱你”的创意礼品!快快动起来吧,让我们用镜头说话,表达我们最诚挚的祝福!大赛详情请关注晋江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晋江新闻网记者_欧阳星)

标签:网络文化节|教师节|微视频|老师,我爱你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