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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福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相关问题889件1453人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6-08-03 13:28
  

  “漳浦县杜浔镇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巡查组组长黄富库收受管理对象所送香烟共18条,折合人民币1.2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上缴国库……”这是近期漳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一个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福建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让正风反腐给老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要切实把心贴近人民,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在基层调研时强调。

  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889件、145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54人次、组织处理332人次,有17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突出重点,严惩扶贫领域腐败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拨付大量扶贫专项资金,但这些资金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

  5月23日,屏南县甘棠乡社会事务办主任、民政办负责人江年武被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据查,2012年以来,江年武对经手管理的各类民政资金,一次次伸出黑手,从相关账户支取现金共计114万元,用于赌博和个人生活开支。

  “最近,我们正在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对江年武案件进行问题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屏南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省委主要领导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查处力度。”而惩治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成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突破口。去年11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后,省纪委立即牵头协调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行动,确定造福工程等25项扶贫专项资金作为检查重点。

  随着专项检查的深入,一大批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浮出水面。诏安县梅岭镇下河村委会原主任何镇炎,借用53名贫困户名义,套取12万元扶贫补助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仙游县石苍乡霞湖村原党支部书记林庆产,违反低保评定有关规定,优亲厚友,为其亲属违规领取低保金6.72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截至上半年,全省共发现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864条,已核查797条,立案26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9人,诫勉谈话、廉政谈话、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等860人,有612名责任人因监管不力问题受问责。

  创新方式,信访举报“零暂存”

  “我反映的问题镇纪委这么快就展开调查,而且调查好马上就给我答复,这让我更踏实。”日前,柘荣县富溪镇陈上洋村一名群众对自己向镇纪委实名举报问题的答复十分满意。

  以往,由于力量不足、传统思想约束等原因,有的地方对信访举报件处置率不高,相当部分被暂存甚至长期搁置。“须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让每一件有实质性举报内容的检控类信访件都得到办理,对老百姓有个说法。”省纪委主要领导指出。

  我省从2015年初开始实行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即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的检举控告类初信初访件100%核查和处理,3个月内办结,做到增量趋于零、存量逐件清。

  “目前收到的信访举报件,被反映对象属乡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占八成,大多数事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通过‘零暂存’机制,大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省纪委信访室负责人说。

  一方面,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013年以来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线索全面起底、清理排查,对典型问题挂牌督办,使原有的存量趋于零;另一方面,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初信初访件,经排查筛选后作为问题线索全“零暂存”办理。

  2015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理检控类初信初访25618件,全核查处理,真正实现“零暂存”目标。

  全省各地对近年来库存的问题线索清理排查,南平、三明、泉州等地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对近年来暂存的涉农举报件全面清理,解决大量信访举报矛盾积案。莆田市纪检监察机关聚集民生资金、教育、医疗等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8个方面的问题,借助“零暂存”机制,今年上半年共排查相关问题线索332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5人,分8批通报曝光26起相关典型案例。

  “群众反映的大量问题得到解决后,重复信访量和越级上访明显下降。”省纪委信访室负责人说。去年,我省进京、到省上访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6.4%、29%;今年上半年,这两项数据同比又分别下降15.8%、36%。

  完善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他们都是任职10多年的老村干部,原本口碑不错,由于监督等方面不完善,走上了弯路。”说起因骗取征地补偿款而落网的原村支书和村主任,石狮市鸿山镇邱下村72岁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邱金洗惋惜地说。

  事情还要从去年换届前说起。在接到一封群众反映邱下村干部非法占有土地补偿款的举报信后,石狮市纪委立即展开调查。经查,2006年至2012年期间,原村支书邱恭和村主任唐绍罗,采取虚报征地面积的方式,骗取征地补偿款90多万元。相关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鸿山镇党委书记蔡俊龙说,去年9月换届以后首先从完善“三资”监管制度做起,规定1000元以上须经村主任、村书记签报,所有项目建设报销须经村两委会议审议通过,村集体资产处置、项目建设、农村低保、财务公开等村级重大事项全纳入议事决策范畴。

  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集中在基层,如何把脉“病源”,找准“病灶”?去年,我省出台相关工作意见,明确把基层“四风”问题、“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征地拆迁、吃拿卡要等6个方面作为工作重点,并采取分步实施专项治理的方式,以查处推动整改、以监督推动规范。

  在此基础上,去年底,我省启动县(市、区)纪检监察系统落实“三转”情况巡察工作,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点内容,督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履行好监督责任,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

  同时,各地注重以惩促防、以查促建,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审批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4月,我省出台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明确12种问责情形,并着手建立覆盖全省的精准扶贫管理信息平台,构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宁德修订出台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别梳理相关职能部门在扶贫资金监管方面的主要职责,明确7项申报管理程序,做到资金监管权责分明、资金申报程序规范。

  

标签:侵害群众利益|查处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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