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私宰点隐匿民宅被取缔
记者_胡志法 秦越
通讯员_吴猛钢 王少荣 张天亮 文图
晋江新闻网7月30日讯 昨日凌晨3时许,夜深人静。晋江罗山许坑社区一处民房里,刺耳的猪叫声划破夜空的宁静。当日凌晨,晋江市农业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对该处生猪私宰窝点展开突袭。本报记者全程跟踪,直击查获过程。
现场生猪私宰点隐匿民宅
昨日凌晨3时许,联合执法队伍驱车直奔罗山街道许坑社区。彼时,一处简易作坊里灯光通明,几名工人正在忙碌着。这就是群众举报的生猪私宰点。
记者现场看到,水泥地面上血水横流,一股难闻的臭味扑鼻而来。滚烫的热锅里,工人正在给一头猪褪毛,而屠宰后的猪血等直接丢弃在塑料桶或墙角。此外,一墙之隔的猪圈里,还存放着十几头生猪。
知情者透露,凌晨4时许,便陆续有小贩前来采购。这些猪肉一般会被分散运到附近的市场出售。执法人员介绍,该生猪私宰窝点非晋江市定点屠宰场,猪肉未经检验检疫,存在隐患,易对人的健康产生危害。
执法人员进一步搜查发现,抽屉里堆放着一叠外地正规屠宰场核发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窝点私下屠宰生猪,并将私宰生猪肉与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肉混在一起,企图蒙混过关。”执法人员说。
随后,执法人员没收了正在屠宰的生猪及工具,对待宰的生猪进行查封,并将该私宰点的工人及相关负责人带回作进一步调查。
部门坚决取缔该生猪私宰点
据了解,该私宰点是由群众发现并举报的。晋江市农业局在收到群众举报信息后,立即组织人员对该私宰点进行暗查,在全面掌握该私宰点宰杀时间和运输路线后,及时上报晋江市食安办,由食安办协调公安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该私宰点进行包抄合围,一举将其端掉。
晋江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介绍,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私宰窝点屠宰的生猪未经检验检疫,卫生质量无保障。这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悉,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晋江市农业局表示,将按规定对该生猪私宰窝点予以取缔,并坚持常态化打击,防止该窝点“死灰复燃”。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如果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该窝点负责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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