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男子醉酒挪车撞倒摩托车 交警:也属醉驾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7-22 09:06
  

  晋江新闻网7月22日讯 “我就是挪车,没有开车上路,怎么算酒驾呢?”近日,张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依法处以6个月以内的拘役,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而他自称并没有开车上路行驶,只是挪一下车。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只要是喝了酒开车,车辆有移动,即使没有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同样属于涉酒驾驶。

  7月19日17时许,张某接到市民给他打电话称,他的小车挡住了其它车辆,无法进出,让他去挪一下车。张某在挪车过程中,碰倒了停在路边的一辆摩托车。这时,青阳派出所的巡逻人员刚好经过,下车查看情况时,发现张某全身都是酒气,怀疑张某涉嫌酒驾,便将张某移交交警一中队进一步处理。

  经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92.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张某称,他19日上午刚从河南到晋江,中午在其亲戚家吃饭期间有喝酒,直到下午3时许结束。当天下午5时许有人打电话给他让他挪车,当时也没多想,就下来挪车了,也没意识到这会涉及醉酒驾驶。

  (记者_林雅萍 通讯员_蒋巧玲 庄诗琪)

标签:醉驾|酒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