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拟建“空中”自行车道 BRT站点成专用道出入点
云顶路自行车专用道
云顶路自行车专用道示范段以BRT洪文站作为起点,沿莲前东路BRT向西,至云顶路交叉口右转至云顶路沿BRT一路向北,最后终于BRT县后站。
BRT站点成出入点
根据规划,部分BRT站点的楼梯、人行天桥均能成为专用道的出入点。
两侧单向车道
在BRT桥下建起两条高架,分别都是单侧单向两车道。
在BRT桥下方架起自行车专用道高架桥,独立路权,不再需要与行人、机动车“抢道”,市民可在桥上畅通无阻地骑行。昨日,市规划委、市市政园林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召开厦门第一条全程高架的自行车专用道示范段规划——云顶路自行车专用道示范项目征求意见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加强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系统建设”的要求,《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也提出厦门将建设以“公交+慢行”主导的绿色交通体系,构建安全、舒适、连续的高品质自行车出行体系。为此,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开展了全市自行车系统规划建设,进一步引导市民采用健康、环保、绿色的出行方式。
据悉,除了昨日的第一场外,本次系列征求意见会还将连开四场,市规划委、市市政园林局相关工作人员将赴沿线部分单位、各街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这些意见将成为完善该示范段相关规划的有益参考。
这条专用道建在哪?
起于BRT洪文站,终于BRT县后站
2013年以来,厦门持续推进公共自行车体系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骑自行车的出行方式越来越受市民青睐。为了解决市民的骑行需求,并让骑行者骑得更安全、更放心,自行车专用道的规划设想由此萌生。
“经过前期调研,厦门筼筜湖周边区域、岛内东部自行车骑行需求量最大。”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全市自行车道系统规划的基础上,鉴于筼筜湖周边区域目前正处在地铁施工建设阶段,近期建设条件尚不完全具备。因此,第一条自行车专用道示范段拟选址在岛内东部先行开展。
根据规划,云顶路自行车专用道示范段以BRT洪文站作为起点,沿莲前东路BRT向西,至云顶路交叉口右转至云顶路沿BRT一路向北,最后终于BRT县后站,全长约7.6公里。
值得一提的是,这条示范段将与二个片区、五个大型居住社区、三个重要公建、四个大型商业广场及沿线公园、学校相衔接,沿途可服务瑞景商业广场、瑞景中学、忠仑公园、蔡塘广场、市政大厦、金尚小区、金山小区、市行政服务中心、湖里高新技术园、五缘湾等市民聚集点。
为了满足市民多层次的出行需求,云顶路自行车专用道示范段的选址还特别注意与公共交通之间的交互。根据初步规划,全线将与普通公交11个站点、BRT6处站点进行接驳,待未来地铁建成后,也有地铁2处站点供骑自行车的市民换乘。
专用道长什么样?
全程高架、专供自行车骑行,沿线设多个服务平台
独立路权、专用道……要满足这样的字眼,这条示范段要怎么建?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提出了一个看似“大胆”的设想——在BRT桥下建起两条高架,分别都是单侧单向两车道。在这两条高架上,机动车、电动车、行人一概“被禁止”,只有自行车才能在上方骑行。
全程高架设计的好处显而易见,它为自行车骑行者创造了“专属特权”,营造了更纯粹、更安全的道路环境。它还构建起前往周边公共建筑的快速通道,刚购物完、办完业务的市民,便可直接从市行政服务中心、瑞景商业广场等建筑的二楼步行至自行车专用道骑自行车。此外,市民想要走上这条自行车专用道也很方便,根据规划,部分BRT站点的楼梯、人行天桥均能成为专用道的出入点。
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为了配合专用道的使用,沿线还将设置多个服务平台与专用道连接,以供自行车的停放。平台之上,将设置标识系统和配套服务设施。
“这条专用道是全面推广自行车出行的一次尝试。”相关负责人透露,未来还将结合市民骑行需求,陆续开展岛内外其他区域自行车道的建设与完善工作。
【征集】
请您来提意见
自行车出行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自行车专用道的建设更是一项民生工程。为此,市规划委联合本报向市民征集意见。
有人说,云顶路是“在云之上”,那么自行车道边缘可设计成云朵形状,车道颜色也可以尽量取亮色,您喜不喜欢?
有市民提议,瑞景中学、忠仑公园附近的人行天桥可以设置成出入口,您认为方不方便?
甚至服务平台的选址,您认为在哪设置方便,几百米一个最为合适?
建议渠道:
如果您有其他的意见建议,都欢迎您向我们提出!您可以拨打热线968820,搜索微信公众号“厦门日报”、微博“@厦门日报”联系,记者会将您的宝贵意见反馈至市规划委。您也可通过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官方网站或关注“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参与”参与问卷调查,提交建议。
(记者 袁舒琪)
- 漳州-龙文区两项目列入全市重点规划建设体育产业基地2016/07/18
- 晋江公共自行车二期 24小时租还车 站点扩至陈埭池店2016/07/15
- 漳州-市区超标电动车分阶段禁行 违规者将罚款100元2016/07/14
- 电动自行车销售 泉州市六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六条禁令”2016/07/14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