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医联动三保合一:福建公立医院看病费用降了 大夫工资涨了
据新华社北京电 国家卫生计生委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姚建红介绍,目前中国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达到11个,从首批4个试点省推进情况看,综合改革探索总体进展顺利。
姚建红说,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利益格局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性矛盾日益凸显,改革的联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的推动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为此,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决定,2015年起,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2016年新增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和宁夏七省区市作为试点省份,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达到11个。从首批4个省工作推进情况看,试点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不断增强,医改工作逐步从试点探索、单向突破转向系统配套、全面推进,综合改革探索总体进展顺利,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做法,解决了一些体制机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之一的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朱淑芳介绍,福建以“三医联动”为抓手,以公立医院改革为切入点,有效挤压药价水分,全面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加快医保整合进程,改革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多元办医格局。2015年,公立医院运行呈“三升、两降、两持平”态势,即医院技术劳务性收入、医务人员人均工资性收入和群众满意度提升;药占比明显下降、医疗费用增幅下降;检查、化验和耗材占比基本持平。初步达到了财政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医院收入不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有所减轻的改革预期。
(记者 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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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联动三保合一 福建公立医院看病费用降了 大夫工资涨了
国家卫计委7月12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2015年,福建公立医院运行呈“三升、两降、两持平”态势。 “三升”即医院技术劳务性收入、医务人员人均工资性收入和群众满意度提升;“两降”即药占比明显下降、医疗费用增幅下降;“两持平”即检查、化验和耗材占比基本持平。初步达到了财政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医院收入不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有所减轻的改革预期。
药品目录“瘦身”,挤压药价虚高水分
自2015年起,我国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2016年新增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和宁夏7省(区、市)作为试点省份。目前,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达到11个。
据福建省卫计委主任朱淑芳介绍,福建省实行“三医联动”,加大“治药”力度,从挤压药品虚高水分入手,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为用而采、按需而设”原则,由全省各级医院自下而上按需申报药品清单,层层公示“晒清单”,并以各医院申报品种最大重合度为主要依据,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和专家评审意见,经过严格遴选形成最终采购目录,品种由2654种减少到1791种,品规由11995个减少到4917个,而最终入围的为1696个品种和3376个品规。
目录的“瘦身”从源头上遏止了“带金销售”“带金开药”的行为。结合临床实际,将省级目录分为若干个子目录,按计划、分步骤通过公开招标、价格谈判、集中挂网、定点生产等方式开展分类采购;严格执行“双信封”评审、合理控制低价药的涨幅、实行重点药品监控,对公开招标目录中价格虚高明显、临床容易滥用的34种中药辅助药品和注射药品,实行特定限价谈判,有效挤压药价水分。
今年3月,福建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已顺利完成。据初步统计,本次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的入围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15%左右。通过挤压药品价格虚高水分,为医疗价格调整腾出空间。在省级层面,今年已启动了对儿科、护理、诊查等价格偏低项目的调整,并适度再降检查化验价格,有利于缓解零差率价格平移补偿不到位问题,理顺儿科、护理、内科诊查费等偏低价格。
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严禁设定创收指标
福建还加快了医保整合进程。2015年,福建省已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和设区市统筹工作,其中近半设区市还整合了经办管理机构,实现了“三保合一”。如三明市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等“三保”进行整合,成立了市医保管理中心,实行垂直管理,实现市级统筹;同时将药品采购和医疗价格管理职能并入医保管理中心,实行药品招标的“招采合一”,即由医保管理中心负责药品统一采购和结算,发挥医保管理中心在药品限价采购、配送与结算、价格谈判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借鉴三明经验,今年福建省将全面推行“三保合一”管理体制,实现全省覆盖。以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价作为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控制成本和合理用药。实施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病种、按人头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各统筹区实行按单病种付费结算的病种20多个;新农合77个统筹县(市)全部开展支付方式改革,12个县作为省级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重点联系县,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福建省以院长目标年薪制为突破口,推进医院管理制度改革。试行公立医院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建立以公立医院上年工资水平为基础,以床位核定的人员总量为基数,与院长年薪绩效考核挂钩,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提升,改革期间给予一定增长幅度的动态调节机制。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从医院服务评价、办医方向、平安建设、医院发展等方面设立19条管理细则,从社会效益、医疗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4个方面51项指标对院长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工资总额相挂钩,以调动所有医务人员参与医院管理的积极性。
同时,院长年薪由财政全额负担,体现院长代表政府管理医院,院长待遇不直接与医院收入发生联系。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医生(医技)团队、护士团队和行政后勤团队拟按5∶4∶1的比例自主进行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人民日报记者 白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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