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男子花224万元买个商铺 没想到门宽仅70厘米

www.ijjnews.com   华西都市报  2016-06-27 10:47
  

  建委协调效果并不理想

  此后,魏先生多次与开发商协商,但效果并不理想。

  今年1月前后,他向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建委)反映了此事,建委也多次出面协调处理此事。根据任先生提供的建委官方回复文件显示,建委相关业务处室于2016年1月5日、8日分别约谈了开发商和设计单位,要求更改设计方案。

  在建委的协调下,2015年1月8日,设计单位四川奥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示了设计回复称,为了满足业主的使用便利性以及商业最大化,修改 内容 为原“MDC1052”改 为“MDC1452”(在原来门宽1米高5.2米的基础上改成门宽1.4米高5.2米),并且在另一侧山墙面的位置增设一道疏散门。

  “门的两侧一侧是电梯,一侧是压力柱,根本没法把门扩宽到1.4米。”任先生说,此后事情一拖再拖,至今没能解决。

   开发商“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合同也没问题”

  23日,任先生再次与开发商成都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此前一直负责协调此事的向经理称已经不再负责此事,并拒绝透露负责人员信息。随后,记者与向经理联系,表明身份后,对方直接挂断电话。

  当天下午3点许,记者再次联系该公司登记在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的相关负责人李经理,她表示将安排负责对接人员与记者联系。

  其间,记者多次催促对方给予回复,对方一直表示稍后给予回复。当晚5点40分许,一位胡经理(音译)联系记者,匆忙简单回复称:“房屋经过验收才使用的,说明我们的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合同也非常清楚,我们也没有欺诈。”

   律师说法

   “实际与图纸比例不符 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房”

  虽然合同上未具体标注铺面入门和电梯的尺寸,但从合同附带的图纸上看,初步判断实际中的尺寸与图纸比例不符。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孙婷律师认为,开发商应按商铺买卖合同中所附购房屋平面图确定的标准交付,若开发商交付的商铺不符合平面图纸要求又影响消费者使用,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以达到图纸要求,若开发商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和赔偿损失。

  (记者 李秀江 摄影 张磊)

首页  上一页  [1]  [2] 
标签:商铺|纠纷
稿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