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男子因醉驾被判5个月 刚出来又醉驾“二进宫”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6-16 09:11
  

  晋江新闻网6月16日讯 男子因醉驾被判5个月,刚刚刑满释放,该男子再次醉驾,这回,他撞上了一名身怀六甲的孕妇,所幸,这名孕妇只是受到了惊吓,身体并无大碍。近日,涉嫌醉驾的男子李某被晋江警方刑拘。

  4日晚8时许,晋江交警接警称,在新塘街道沙塘社区一村道上,有人疑似醉驾撞了人。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男子李某(男,40岁,四川平昌人)站在路旁,身上有多处挫伤。民警闻到了其身上的酒味,疑似醉驾,一旁被撞的女子是一名孕妇,已经从地上爬起,热心群众从家中拿了椅子,让其坐下休息。这名孕妇称,自己当时吓得不轻,但身体没有大碍。

  经了解,清醒后的李某称,当晚他到新塘街道沙塘社区老乡家喝喜酒,喝了大约三瓶500ml的瓶装啤酒。酒席结束后,他要去后库社区,途经沙塘社区该村道时,因路段视线较差,他突然看到有人从对向走了过来,为了闪避,他赶紧刹车往左打方向,然后车就撞到路边的石墙上,并失控往前走了一段距离,撞到了对向走来的一名行人。调查中,民警发现,李某在2015年10月因醉驾被判刑5个月,最近刚刑满释放。

  经抽血检验,李某血液中酒精浓度达196.7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已被刑拘。被撞孕妇经送医检查,孕妇与胎儿目前均正常。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_林雅萍 通讯员_杨金銲 蔡长江)

标签:醉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