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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高速交警集中整治酒驾醉驾 查处涉酒驾驶258起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6-05-26 10:41
  

自4月30日起,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据统计,整治期间,民警在泉州高速辖区共查处涉酒违法行为258起,其中醉酒驾驶7起,暂扣驾驶证半年251人次以上,因驾入刑驾驶员7人。

针对“隔夜酒”多发的实际情况,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在辖区泉州、水头、晋江南、石狮、泉州南、安溪出口等,以周末、节假日和早餐前、夜间,凌晨等为重点时段,以小型客车,面包车、大中型客货车为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据民警介绍,在本次统一行动中,查处了大量的“隔夜酒”违法行为。

5月10日上午10时许,民警在上田服务区开展统一行动时,发一部车牌号为闽C***5E小型轿车驾驶员举止异常。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员展开询问。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陈某在说话时不断散发轻微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经查,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陈某交待,前天晚上他与朋友一起吃夜宵,在酒桌上多喝了几杯。第二天醒来,他以为酒劲退了,便开车上了高速,根本没想到自己仍属酒驾状态。

5月16日上午8时许,岳某驾驶闽C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晋江南高速入口,正准备前往晋江南处理车辆违章。岂料,他因酒后驾车被入口处的执勤民警抓了个现行。经查,岳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mg/100ml。他交代,16日凌晨和朋友在小餐馆喝了5瓶易拉罐啤酒,喝得比较晚,以为喝啤酒没事,大清早就开车上高速了。

随后,民警在查询岳某的驾驶资质时,发现其还存在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双重违法并处。民警依据相关条例,对岳某处以罚款并依法拘留。

泉州高速交警支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要警惕“隔夜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主要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一般情况下,随着时间推移,酒精在人体内会逐渐被吸收、分解,血液酒精含量也会逐渐降低。前一晚如果喝酒的话,一定要保证充足的睡眠。第二天如果仍觉得头昏脑胀,千万别开车,最好休息。民警建议,酒后24小时内最好别开车。

(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陈鸿 黄夏林 盛斌)

标签:泉州 高速 速交 酒驾 查处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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