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宁德蕉城“小升初”“小招”方案出炉
蕉城“小招”:多了一所学校接收
█年满6周岁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新增一所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
█蕉城四小不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蕉城区招生委员会公布了蕉城区2016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今年适龄儿童依然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记者6月13日从蕉城区教育局初教股获悉,家长需要注意的是,与往年相比,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手续进行了简化,无需提供父母婚育证明、外出就业证明及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为缓解城区入学难问题,今年市区新增一所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主要接收金涵保障性住房、新榕金水湾小区的适龄儿童和上兰等周边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在该区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今年蕉城四小将不再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据介绍,今年,农民工和农民在2016年2月17日以后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持户口簿和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于2016年7月20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将由区招委会确定就读学校。
关键词: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入学
2016年蕉城区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新生招生严格依据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蕉南、蕉北街道办事处和城南镇适龄儿童按划片区域范围就近入学;农村适龄儿童按乡镇户籍所在地学校(含“撤点并校”的教学点)就近入学。
按照规定,城区公办学校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也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照顾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就读。城区小学一年级每个教学班学生数原则不超过50人。城区学校严禁招收非本片区城区户籍的学生;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小学适龄残障儿童,轻度智障儿童由辖区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中重度智障儿童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城区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
关键词:蕉南、蕉北和城南适龄儿童
蕉南、蕉北街道办事处和城南镇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宁德师院附小、蕉城区实验小学新生还要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8日至7月10日到就读学校登记。
城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就读于蕉城区城南中心小学,其中岭头、叶厝、田中三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可予以参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关键词:城郊适龄儿童
金涵乡政府所在地金涵村(含“造福工程”搬迁在金涵乡所在地)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在金涵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蕉城区民族实验小学(原金涵中心小学)负责接收。蕉城区民族实验小学的登记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15日。
漳湾镇兰田村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兰田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原兰田学校)负责接收。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的登记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15日。
金涵保障性住房、新榕金水湾的适龄儿童和上兰等周边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在该区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招收。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登记时间为7月13日至7月15日,地点在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其他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乡镇学校负责招收,7月3日至7月5日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
关键词:其他特殊情况人员适龄儿童
在城区居住的洪口、官昌水库建设移民的适龄儿童;蕉城区实验小学和宁德师院附小片区内无房产证(含房主非直系亲属、房产证在2016年6月30日后办理)的适龄儿童;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为了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等需要作出相关规定的人员子女;在蕉城区内非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子女,要求在蕉城区属学校就读;中小学教师子女户籍在农村、要求就读城区小学的;五类人员的子女要求在蕉城区属城区小学就读的,需持相关材料于7月20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农民工和农民在2016年2月17日以后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持户口簿和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于2016年7月20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招委会确定就读学校。
关键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安排,蕉城区乡镇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的,参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就读的招生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的适龄儿童接收学校为蕉城实验小学、一小、二小、三小、五小、六小、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原蕉城区兰田学校)、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金涵三期保障房配套学校)。每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蕉城区农村乡镇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只限报一所接收学校。今年蕉城四小不再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非蕉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的,家长需持相关材料于7月13日至7月15日,到暂住地所辖片区的学校申请登记。蕉城区乡镇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的,家长需持相关材料于7月3日至7月5日,回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
居住蕉南以及城南辖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蕉城区农村乡镇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可选择实验小学、一小、三小、六小等其中一所申请登记;居住在蕉北辖区的,可选择二小、五小等其中一所申请登记。申请登记就读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原蕉城区兰田学校)、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金涵三期保障房配套学校)的外县(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蕉城区农村乡镇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不受城区居住地的限制。
关键词:超学校计划数采取抽签方法
外县(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蕉城区乡镇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新生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数的,由该校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余额数的,采取抽签方法录取,每位适龄儿童只限抽签一次,抽签地点分别设在相关各校。具体安排:2016年8月25日,二小、五小进行抽签录取;8月26日,蕉城实验小学、一小、三小、六小进行抽签录取;8月27日,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原蕉城区蓝田学校)、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金涵三期保障房配套学校)进行抽签录取。
抽签未抽中的,非蕉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愿意调剂的,由区招委会调剂到还有余额的金涵、漳湾、兰田、南埕等地学校就读,蕉城区乡镇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原则上回原籍学校就读。注册时间为8月31日。
(记者 孙丽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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