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泉州6人违纪被通报!涉及惠安、石狮、晋江等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6-06-02 13:22
  

  日前,泉州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具体案例如下:

  泉州市药品检验所所长卢文斌违规提供超标接待问题。卢文斌在公务接待中两次超标准安排陪餐人数。泉州市直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惠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潘鹏鸿违规公车私用问题。潘鹏鸿多次违规用公车送妻子上班,惠安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泉州市交警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洛阳中队民警陈志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陈志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加油卡、购物卡及礼品等。泉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石狮市祥芝镇前山村党支部书记吴声赞违规大操大办婚宴问题。吴声赞违规为女儿大操大办婚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石狮市祥芝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晋江市灵源街道小布林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天转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发放礼品问题。王天转以节日名义,违规公款购买电饭锅作为礼品发放给社区支部党员、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晋江市灵源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德化县春美乡尤床村党支部副书记苏玉树、村委会主任苏振椿、原村党支部书记苏进贵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送礼问题。苏玉树、苏振椿、苏进贵多次决定采取虚列工程款的形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支付村接待费用及购买礼品支出。德化县春美乡党委分别给予苏玉树、苏进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苏振椿党内警告处分。

标签:违纪|通报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