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中招工作意见出台 七大变化值得关注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5-24 08:11
  

  8所一级达标中学计划招生4632人

  晋江新闻网5月24日讯 昨日,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2016年晋江市中招工作意见》。据悉,今年春季晋江初三在校生数18333人,根据近年实际招生比例,今年晋江普通高中总招生数计划定为8994人,比去年增加540个招生名额。其中,一级达标中学计划招生4632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今年中考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定于6月11日-15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主填报志愿。

  晋江市招委会强调,各中学应正确引导学生填报升学志愿,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变相剥夺学生报考和填报志愿的权利。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中都不得用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派人或通过电话、信件等对学生和家长的志愿选择进行干预;不得擅自承诺重金奖励或减免入学收费以吸引考生报考入学;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

  据悉,2016年泉州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与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为一次进行,于6月21日-23日举行。学生所有的考试成绩均作为其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其中体育考试成绩为D级的考生不能录取为一级达标中学学生。

  独家专访

  一级达标中学“扩军” 中职保送取消

  今年的中招政策有何变化?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晋江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吴扬加。据介绍,今年晋江中招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大原则不变,但对个别问题进行了微调。

  变化一:一级达标中学6所变8所。今年4月下旬,英林中学、晋江二中申报省一级达标高中已通过省级专家评估组现场评估,晋江市招委会决定从今年起,英林中学、晋江二中视同一级达标高中进行招生。这样一来,今年按一级达标中学招生的共有养正中学、季延中学、晋江一中、侨声中学、南侨中学、毓英中学、英林中学、晋江二中等8所。8所一级达标中学分统招、定向两类招生,考生可分别填报统招、定向两类志愿,每类志愿均可填报4所学校。统招志愿和定向志愿可以不同。

  变化二:紫峰中学切线时间提前。目前,晋江三级达标中学只有紫峰中学一所。往年,二、三级达标中学切线一般有三天的时间差。今年,紫峰中学切线时间将提前,即在二级达标切线结束后,随即同步进行三级达标切线。

  变化三:中职学校取消保送生。为适应晋江高中阶段学校生源增长趋势和中职学校培养目标的变化要求,从2016年起晋江中职学校不再招收保送生。需要注意的是,填报志愿时,每位考生必须在中职志愿栏至少填报一个志愿,否则该份志愿表无效。

  变化四:二级达标中学自主招生比例有控制。往年,在一级达标中学切线后,晋江市招委会会根据已出档情况划出二级达标学校招生的指导分数线,允许二级达标学校招收在指导分数线上且未出档的考生作为统招生。今年这一政策将延续,但名额控制在学校统招生数扣除保送生数后剩余招生计划的70%以内,并在二级达标学校正式切线前报批。

  变化五:明确物理、化学成绩折算比例。去年的晋江中招工作意见预告,从2017届开始,物理、化学两个学科的成绩将折算后计入录取总分。今年中招工作意见明确了折算比例,即中考将同时公布物理、化学科原始成绩,并把理化成绩按物理卷面成绩90%、化学卷面成绩60%的比例加入录取总分,共同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这意味着,从明年起,中考总分将由450分上涨到600分。

  变化六:四所学校开设创新班。鉴于晋江一中、季延中学、养正中学、侨声中学已与异地名校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创新人才培养,在合作期间允许这四所学校在原有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各增加40名招生计划,分别面向全市提前招收创新基地班学生。但要注意的是,创新班提前招生实行自愿报名,一经学校录取不得再报名参加中考或报录晋江市外学校,否则不予转出全国电子学籍。

  变化七:中考报名首次实行手机注册制。即考生登录泉州市中考考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输入考生号和个人手机号码,通过手机短信获取考生个人登录密码,再通过考生号和个人登录密码进入系统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操作。晋江市招委会要求,各校要严格实行考生或家长个人注册,不得采取学校统一注册,控制考生密码。家长和考生如果发现考生密码被恶意控制,可持户口簿和考生号到晋江市教育局指定窗口进行重置。

(记者_陈海勇)

标签:中招|工作意见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