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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海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5-10 09:45
  

  7月5日至6日报名登记 不得提前招生提前收费

  晋江新闻网5月10日讯 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提前收费;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收费行为,严把体检关。昨日,记者从晋江安海镇政府获悉,安海镇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

  意见明确,在招生时间方面,7月5日至6日,各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户籍人口、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7月25日,各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学额已满的,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学额未满的,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7月30日,全镇所有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不再接受入学申请。8月25日前:招生结果送教委办审核,审核时提供新生花名册及各类证件复印件。

  公办幼儿园招生,按“村(社区)‘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的顺序招生。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方面,幼儿入园“以村(社区)为主”,片区内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就近免试入园,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周边的适龄幼儿入园;幼儿园根据年检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幼儿园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精心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安海镇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意见,全镇各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必须坚持“划片招生、方便就近、免试入园、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的招生原则,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做到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规范管理,确保适龄幼儿的入园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记者_张志耐 通讯员_吴志源)

标签:招生意见|安海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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