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农民进城落户关切问题:需建配套激励机制
国家发改委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并发布了首本权威反映中国城镇化进展的官方报告《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
今年新型城镇化有哪些重点工作?“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怎么推进?农民工因农村户口更值钱不愿落户城市该怎么应对?农民进城买不起房怎么办?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后靠什么生活?针对上述社会关切,官方进行了回应。
今年新型城镇化有哪些重点工作?
——拓宽落户通道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介绍,目前全国有28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今年城镇化将推进五个方面的工作,大概二十个工作重点。
上述五个方面工作包括:一是扎实有序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二是加快中小城市的培育和特色镇的发展;三是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四是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五是加快重点领域的改革。
根据徐林的介绍,今年将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拓宽落户通道,特别是要督促各个地区特别是主要城市,即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等等。
徐林表示,很多城市很多地方放开了落户政策,但只放开了对本地的落户政策。这是不合理的。在户籍人口落户方面不应该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视。
“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怎么推进?
——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
对于“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如何推进,由国家发改委编写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进行了展望,并提出了十个方面的改革措施和目标。
其中,报告在第十方面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地方财力增长机制”。报告指出,财税体制改革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时期,要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报告提出,统筹土地和房地产税费改革,降低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负,增加保有环节税负,划定各类城市人均住房免征面积,将超出部分面积纳入征税范围,全面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推进工商业用房按评估值征税的房地产税改革。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适时开征房地产税。深化资源税费改革,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促进城市财力增长。
农民工因农村户口更值钱不愿落户城市?
——需要探索一种激励机制
当前很多农民工因为农村户口更“值钱”而不愿意户口落到城市,对此,徐林回应时表示,这里的原因很复杂,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农民在土地产权上有特殊的权利,有农村承包地的承包权,有农村宅基地的权利。如果在农村的产权给他带来的好处比进城之后政府赋予他的福利和好处更有吸引力的话,他可能会选择不落户,这是他的自由,没有人会强迫他去落户,因为农民工落户是在自愿的基础上。
“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离城市或者城镇比较近的地区。”徐林指出,今后可能需要探索一种激励机制,让这些农民在农村土地的产权的权益,包括宅基地、集体股权收益分配权等等,有一种变现或者自愿有偿退出的机制。
“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相信他们绝大多数人不愿意回去,回去也不愿意种地,肯定更倾向于城市的生活。但是必须要让他在农村的权益能流转或者自愿有偿退出的机制,这样的机制建立起来之后农民可以自己选择,把在农村的权益变现之后放弃这些东西到城市来落户。”徐林说。
农民进城买不起房怎么办?
——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体系
在回应“按照房价的走势,农民进城能不能买得起房”的问题时,徐林表示,目前在中国部分一线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趋势,而且上涨步伐非常快。有关地方政府和城市已经采取一些措施在抑制这种势头。这个势头在某些地区已经得到有效抑制。中国房价上涨在大多数二线、三线、四线城市并没有发生。
农民工进城,怎么为他们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徐林指出,正在制定的1亿人落户方案中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体系,使得能够买得起房的人买房。而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买不起房,对他们就要提供公租房、廉租房,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的条件。
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后靠什么生活?
——提供更加全面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
大量农民工进城后靠什么解决生活问题?对此,徐林表示,这个顾虑没有必要。现在农民工很聪明,他们不是在盲目流动。一般来说,他们决定到某个地方去的时候,多少都有一些线索,在那个地方是有就业机会的。
徐林指出,政府可以为农民的进城就业提供更便利的条件。第一,提供更加全面的就业服务。在农民工输出地区和农民工流入地区间建立信息化就业服务平台,为输出地提供就业岗位的机会和信息,农民根据这些信息选择自己要去哪儿。第二,今年还要大概为两千多万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提供职业培训。
- 发改委、央行:将较大幅度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2016/03/19
- 农民工在城镇购房潜力很大2016/03/16
- 多地探索农民工进城住房安置 归属感需要增强2016/03/13
- 我国已设立17个国家级新区2016/03/11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