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企业十强”(候选)公示 晋江一企业上榜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6-04-19 10:24
经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拟认定“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家企业为2015年度福建省“文化企业十强”。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规定程序,即日起对候选企业进行为期五天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长龙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海博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印象大红袍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华昌珠宝有限公司;
福建盈浩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艾派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省委屏山大院省委宣传部文改办(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林涛
电话:0591-87273312
传真:0591-87850162
电子邮件:xcbwcc@126.com
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标签:文化企业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泉州-文化产业园区集聚效应显现 入园文化企业已超千家2016/03/31
- 【政策解读1】
非文化企业为什么可以申报晋江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2015/12/15 - 晋江出台文化产业专项政策 扶持文化企业2015/04/17
- 九牧王获“十大品牌文化企业”2010/09/15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