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房子产权到期要交1/3房价续期?首例已出现

www.ijjnews.com   姑苏晚报 人民日报  2016-04-17 15:55
  

  近期,一条消息震惊房地产市场。浙江温州最近出现一部分市民,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其中,不少市民发现,他们持有的土地证上写着土地年限20年到期。

  举个例子,按照温州现在的做法,等你房子产权到的那一天,这套房子评估下来值180万,如果你要续期那就得交60万……

  每个买房的人都知道:房子是有产权的、产权是有年限的,像我们自己住的房子产权期限一般是7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温州现首例“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

  很多人可能有点纳闷,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不是七十年吗?怎么变成了二十年?的确,我国民用住宅土地的使用权期限通常是七十年,在1990年代初通过立法全国推行,温州的二十年产权房是地方政府灵活施行政策的产物。

  1990年代初期,浙江民营经济已经开始蓬勃发展,敢为天下先的温州人在不超过居住用地最高年限七十年的前提下,按二十年到七十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

  但总的来说,房子只要不塌,永远是你的。但是房子所在的土地国家只给你使用70年,那么到时候,国家要收回土地使用权,那土地上的房子,怎么办呢?

  (假设我们的房子,真的能住70年)

  这应该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

  而官方的解答也通常是这样的: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简单来说

  要么交钱续期

  要么国家收回给你补偿

  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

  自动续期并非无偿续期

  那么,最关键的问题来了

  怎么续期?

  是免费的吗?

  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据《人民日报》)

  请注意,政府从来没说过免费续期。《物权法》只说到期后“自动续期”,没说这个自动是免费给的。而《土地法》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

  那么,最最关键的问题来了

  续期的费用又是多少呢?

  据温州网消息,最近,因为历史原因,温州有一批20年产权的房子,将陆续到期。

  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

  至少,温州现在是这么干的。

  而且,温州这么干对其他城市来说可能就是一座风向标……

  怪不得此消息一出

  全国网友,基本都炸了……

  政府:未来应该尽快探讨可行的解决路径

  温州碰到的问题在国内属于先例。随着时间的流逝,未来全国各地碰到这种问题的情况肯定少不了。温州的做法会有示范意义吗?

  “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全国可能也属先例。我们也没有什么可资借鉴的经验。这次媒体报道了此事,我们觉得这是个好事,增加了市场透明度。”——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

  实际上,如果按照温州现在的做法,续费额度相当于房价的三分之一,在高房价的背景下,这会给购房者带来沉重负担,相当于房价一次性上涨了三分之一。聂日明认为,在未来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密集到期的年份,如果强行要求以现行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来缴纳续期的土地出让金,恐会在社会上引发轩然大波。未来应该尽快探讨出台可行的解决路径。

  居民: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

  你要知道——

  其实,这个“产权”

  并不是从你买房之日计算

  而是土地被拍卖后开始计算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

  超过70%的购房者不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之间的不同概念,也没有意识到绝大部分能够入住的房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产权期限缩水”情况。

  小编很想算一笔账

  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

  但按房产证上的日期推算

  买的房子一般只有65年使用期

  整整少了5年!

  而买房时付的总房价却从未因此打折

  少5年不就等于多付钱了吗?

  遗憾的是,这种简单的估算方式没有得到房屋产权管理登记部门、房地产开发商、法律和经济学界人士的赞同。

  简单来说,然并卵!

  也就是说

  万一你花大价钱买了一套二手房

  而这套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

  其实还只剩下两三年

  那么……

  有个王阿姨就是买了这类房中的二手房,面临同样续费而不解,温州国土局的领导耐心细致地对她做工作说:买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好比开了10多年的二手车。所以,您当初买房的时候,就好比用高价买了辆快报废的二手车……

  写到这里,您大概也明白了

  我们大概能做的

  就是在相关政策明确前

  买房时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问题

  不要让自己买亏了

  本文来源:姑苏晚报(ID:gusuwb)、人民日报(ID:rmrbwx)

标签:产权|房产|产权到期
稿源: 姑苏晚报 人民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