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省国土厅总规划师赴晋江 调研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3-08 08:35
  

  晋江新闻网3月8日讯 昨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周锦来带队到晋江内坑镇砌坑村调研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周锦来在晋江市国土局、内坑镇相关领导陪同下,先后察看了砌坑村土地整理项目、宅基地信息管理中心,了解砌坑村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情况。

  “做好基本农田整理和保护的同时,村庄也要整理,要结合规划,控制村庄边界,在有限的空间里做文章,更好地建设美丽乡村。”周锦来对砌坑村改革试点以来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通过村庄整治,让村庄变得更加宽敞,将村庄打造成新社区,让全体村民住得更加舒适,村民才有更多的获得感,我们的改革才能成功。”

  据悉,在晋江市国土局等部门及内坑镇政府的指导下,砌坑村已编制村级土地利用与建设规划初步方案,正广泛征求意见;地籍和房屋调查队伍开始入村调查工作;在新近召开的村民事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上,还表决通过了《内坑镇砌坑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等多个配套办法。

  周锦来强调,晋江市以试点村为抓手,以点带面,下一步应建立健全宅基地改革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宅基地流转、有偿使用、有偿退出等机制,稳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记者_阙杨娜 通讯员_洪榕山)

标签:宅基地|制度改革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