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晋江共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5起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6-02-19 08:25
晋江新闻网2月19日讯 昨日,晋江召开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部署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春节期间,晋江共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5起,刑拘3人,行政处罚14人。春节期间,晋江全市未发生烟花爆竹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记者_朱艳)
标签:烟花爆竹|查处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2015年全国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5万余件2016/02/09
- 泉州市府办再次下发通知重申:中心市区禁燃烟花爆竹 禁放飞孔明灯2016/02/05
- 面粉勾兑西地那非,成本几毛钱可卖到七八十元——多地查处伟哥造假大案2016/02/04
- 废旧停车场里售票配客 被当场查处2016/01/24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