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泛滥过度营销 微信公号“吸粉歪招”该治了
插画:李瑞宁
前几天,备受关注的台湾艺人周杰伦状告微信公号“微秀生活”一案,历经8个月有了结果。对于“微秀生活”发文称周杰伦为“汉奸”“卖国贼”的行为,法院认为其经营主体构成侵权和诽谤,一审判赔8万元。
此前,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将冒名“代言”的微信公号“顶尖企业家思维”诉至法院并索赔千万;阿里巴巴诉“今晚报”等微信公号发不实消息索赔2000万元……
去年,微信连续发布打击侵权、低俗内容、欺诈行为的公告及惩处方案,总计超过10个;不久前,微信公号平台发布公告,着力整治向用户发送垃圾信息、过度营销等行为。
微信特别是微信公号,在创造庞大线上商业流量价值的同时,也经历着恶意侵权、过度营销、诱导分享、低俗内容、故意欺诈等乱象丛生的阵痛。一些公号一味赚眼球、吸粉丝,不惜使出歪招、邪招。日前,本报记者对微信公号乱象进行了调查采访。
原创“李逵”VS山寨“李鬼”
知产侵权高发地
1月发布的《2015年微信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显示,2014年第四季度至2015年第三季度,微信收到针对公号的投诉超2.2万件,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超1.3万件,占比达60%。微信公号已成当前知识产权侵权投诉高发区。
公号做大做强离不开优质的原创内容,但商业利益也驱动了复制粘贴的抄袭之风。在新媒体领域,比抄袭更甚的是恶意抢注原创。1月19日,“人民网健康”微信公号综合钱江晚报和楚天都市报信息,原创发布了一篇《家中养的这些花花草草竟是“吸毒”小助手》。但到1月24日,人民日报微信公号转载时,却发现文章已被一不知名账号标注了原创,若按原文转载,显示的是该不知名账号的链接。编辑立即举报此事,该不知名账号很快被取消原创。
除了微信公号之间互相抄袭,跨平台抄袭现象也很普遍。2014年末,知乎网随机抽取了站内3000个获得500点赞以上的回答做内容比对,发现99%的篇目曾被微信公号侵权使用。
面对侵权泛滥,维权现状却令人尴尬:成本高、举证难、处理慢、惩罚轻,投诉维权性价比较低。“被抄袭了,也只能跟微信上的大号较真,小号还巴不得你曝光它,增加知名度呢。”自媒体“野马财经联盟”发起人李晓晔说。
“抄袭”真的没办法?
事实上,《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微信公众平台关于抄袭行为处罚规则的公示》早就对微信公号侵权行为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去年,微信上线原创声明功能,微信公众平台会对原创文章添加“原创”标识,当该文章在公众平台被其他用户发布时,系统会自动为其注明出处,并同时发送站内信通知原创者,若原创者提出申诉,微信公众平台将核实并处理。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沈阳表示,微信的原创标识等原创保护机制是一次重要创新,但仍有提升空间。
“应加大落实网络实名制,包括组织和个人,确保出问题后能够追溯源头。”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保护网络知识产权,需要在全社会树立尊重知识产权、重视权益保护的氛围,需要微信、权利人和一般用户三方一道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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