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文体娱乐 >>正文

“好声音”可能有两档? 灿星唐德相争继续

www.ijjnews.com   新快报  2016-01-31 14:40
  

  《中国好声音》

  这是一场没有结局的表演包含所有荒谬和疯狂……

  最近,“好声音”版权之争闹得沸沸扬扬。昨日,范冰冰参股的唐德影视发布公告称以四年6000万美元的价格拿下原版“好声音”四年版权(单季近一亿);此前四季《中国好声音》的制作方灿星则表示,如若与原版权方续约谈判破裂,便将推出全新原创的《中国好声音》。灿星更先下手为强,公布今年“好声音”导师阵容,除了那英、庾澄庆、汪峰,周杰伦也确认加盟。

  外界纷纷揣测,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灿星肯定不会放弃《中国好声音》,而拿到荷兰Talpa公司授权的唐德公司也会做出另一档“好声音”,也就是说,今年很可能有两档“好声音”。

  “灿星版”

  周杰伦那英庾澄庆汪峰整装待发

  往年,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均迟迟不公布导师阵容,并以此作为宣传炒作的噱头。此番,在“版权之争”的压力下,破天荒提前公布导师全阵容:那英、庾澄庆、汪峰、周杰伦。

  《中国好声音》节目宣传总监陆伟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即便唐德影视从荷兰公司取得了《The Voice of……》节目制作、播出的授权,节目也不能再叫《中国好声音》,而灿星可以制作原创版的《中国好声音》,因为灿星制作早已同浙江卫视一起把《中国好声音》这五个中文字的节目名进行了商标注册,“理论上说,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有可能会在续约成功后继续使用《The Voice Of……》的模式,也有可能因为续约谈判破裂,成为完全原创模式的全新节目。”

  所谓全新原创版《中国好声音》,据传“原创内容”包括:四位导师与各自的梦想导师同坐一把椅子;几位导师可能也会在节目中直接加入各组,进行得分制组队对抗;亦有可能增加心理分析师、性格分析师、战略分析师等角色。对此,陆伟表示原创模式探讨的方案尚不能对外公布任何信息,“初步的原创设想已经告知四位导师,他们也都很认可,也很期待。”

  据悉,版权方荷兰Talpa日前曾发声明,禁止《中国好声音》此前的制作方灿星方面再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对此,此前四季《中国好声音》的制作方灿星则回应称,原本Talpa公司节目版权授权是到2018年,每年续约一次。但从2013年灿星制作与Talpa公司就《The Voice Of……》模式进行第一次续约谈判开始时,对方就表示,国内有其他卫视及制作公司愿意出1亿元采购该节目模式,并要求灿星也将模式费涨到每年人民币1亿元。而当时灿星制作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续约。此外,灿星还有“独家优先续约条款”。

  “唐德版”

  我有版权想吸收优秀团队来做“好声音”

  记者昨天在京获悉,《The Voice of ……》的独家中文版权最终花落唐德影视,荷兰Talpa公司正式签署给予五年四季“好声音”独家管理、许可和应用的权利。接手“好声音”版权,唐德影视董事长吴宏亮表示,唐德会独家买断2016年好声音版权,也将有自己的团队,“相信只要市场公平的,我们就不怕竞争”。

  至于是否会在今年推出有真正版权的“好声音”,他表示有志于长期做综艺节目,从自身实力和人才也可以做好综艺节目,但是希望能够开放平台和任何团队都可以充分合作,无论这个团队、这个人是谁的人,“如果做要做成什么样子、可不可以超越,这是大家最关注的,我们想吸收优秀团队来做”。

  对于灿星称“中国好声音”这个音标品牌已被自己注册,吴宏亮表示,中国好声音的品牌的“中国”这个名称是属于全国人民的,不是随随便便谁都能用,不能以注册的方式圈定下来。”荷兰公司Talpa则称2016年1月份开始版权都回归公司所有,不只是中国而是在全球都是一样的,“借此机会郑重声明,我阅读了很多中文报道,灿星发布的说法都不属实,现在所有版权都授予了唐德公司。我们是很道德的公司,对方所有这些指控都不属实,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荷兰和唐德双方还宣布将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在中国开发和运营Talpa传媒拥有的其他近200个电视综艺节目版权,唐德影视将与江苏卫视联手打造成龙监制的《筑梦中国C计划》,另外和Talpa合作节目《dance dance dance》。)

(记者 曾乐 梁晓雯)

标签:好声音
稿源: 新快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