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福建:中等职业学校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定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6-01-19 10:40
  

  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市县(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今年3月前,各设区市制定出本地区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至2018年底,各市、县(区)中职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不低于省定标准。

  省定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专业类别确定,具体为:休闲保健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不含烹饪专业)、教育类、司法服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专业,每生每年4200元;轻纺食品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信息技术类、其他类专业,每生每年5100元;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交通运输类、旅游服务类的烹饪专业,每生每年5600元;体育健身类、医药卫生类专业,每生每年5400元;文化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

  以上标准中的体育与健身类、文化艺术类标准,仅适用于独立设置的体育、艺术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学校的体育与健身类、文化艺术类按4200元执行。

  (记者 郑璜)

标签:公用经费|职校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