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街镇动向 >>正文

安海海东鸿塔片区广告店招管理规定出台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12-29 08:58
  

  晋江新闻网12月29日讯 晋江安海海东鸿塔片区的朋友们注意了,店面要装修开张,招牌可不要自己乱弄,不然可是会“赔了夫人又折兵”的。

  记者昨日从海东鸿塔片区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获悉,指挥部已出台“广告店招管理规定”,各店面的招牌设置可都有相应的审批流程和严格要求,对不同地点的店招也规定了具体的规格、字体、样式和材质。

  根据规定,广告店招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设置。申请人须到镇区管理处一楼办公室领取安海镇店招设置申请表,填好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送到镇区管理处审核。若材料齐全,镇区管理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通知申请人取件。

  届时,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安海镇店招设置申请表2份、安全生产责任书1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招牌实景效果图2份。

  安平管理处副主任刘延良表示,出台规定是为了规范海东鸿塔片区广告店招管理,繁荣商业街区,进一步提升片区品位。同时,刘延良提醒,申请人动工前须持店招设置申请表方可办理装修许可。施工过程中,发现未按审批进行施工,物业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违规施工。希望各位申请人按规定设置店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_张志耐 文图)

标签:鸿塔片区|店招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