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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 晋江警方开展专项行动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11-25 08:13
  

  晋江新闻网11月25日讯 年终将至,“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纠纷引发的各类问题较为集中。24日,记者从晋江警方获悉,即日起至春节前,晋江警方将在全市开展打击“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昨日下午,晋江警方就从福州抓获恶意欠薪犯罪嫌疑人苏某。民警介绍,今年9月22日,警方接到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晋江陈埭镇桂林村一鞋厂老板苏某,拖欠厂里50名工人工资,总计327815万元。

  据了解,苏某,40岁,福州人,在晋务工多年,此前在鞋厂上班,后辞职开鞋厂,但因经营不善鞋厂于今年7月份停产,欠下厂里50名工人工资后藏匿。晋江警方立案侦查后,在工作中发现苏某逃往福州,并于11月23日前往抓捕。

  晋江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该专项行动,将对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有效整治,严厉惩处一批社会责任感差、不配合政府处置的企业经营者和暴力讨债、恶意侵吞企业资产的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的强大声势。

  晋江警方提醒广大企业负责人,务必诚信守法经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切勿心存侥幸恶意欠薪,一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可获刑七年。

  (通讯员_庄凌龙 王少荣 记者_朱艳)

标签:欠薪|专项行动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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