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 晋江警方开展专项行动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11-25 08:13
晋江新闻网11月25日讯 年终将至,“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纠纷引发的各类问题较为集中。24日,记者从晋江警方获悉,即日起至春节前,晋江警方将在全市开展打击“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昨日下午,晋江警方就从福州抓获恶意欠薪犯罪嫌疑人苏某。民警介绍,今年9月22日,警方接到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晋江陈埭镇桂林村一鞋厂老板苏某,拖欠厂里50名工人工资,总计327815万元。
据了解,苏某,40岁,福州人,在晋务工多年,此前在鞋厂上班,后辞职开鞋厂,但因经营不善鞋厂于今年7月份停产,欠下厂里50名工人工资后藏匿。晋江警方立案侦查后,在工作中发现苏某逃往福州,并于11月23日前往抓捕。
晋江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该专项行动,将对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有效整治,严厉惩处一批社会责任感差、不配合政府处置的企业经营者和暴力讨债、恶意侵吞企业资产的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的强大声势。
晋江警方提醒广大企业负责人,务必诚信守法经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切勿心存侥幸恶意欠薪,一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可获刑七年。
(通讯员_庄凌龙 王少荣 记者_朱艳)
标签:欠薪|专项行动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陈埭重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2015/11/22
- 人社部: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恶意欠薪将拉黑2015/11/21
- 晋江打击恶意欠薪 一周追回百万工资2015/11/18
- 多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 查处4家无证照娱乐场所2015/11/14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