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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全面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11-20 08:12
  

  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即日起至明年2月10日,晋江全面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闯红灯、闯禁行、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交警部门指出,目前,超标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屡禁不止,私自改装现象突出。超标电动车的外观虽与摩托车相近,但由于超标电动车本身的技术特点决定了其制动性能与摩托车相差甚远,特别是部分生产厂家、商家为满足少数车主对车速、载重的要求,违规对电动车进行改装,其设计时速、整备质量均超过国家标准,导致超标电动车极易引发伤亡交通事故。据统计,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晋江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151人受伤。

  同时,大多数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有经过系统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缺乏相应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不少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在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载人、逆行、随意变更车道、违法掉头、随意横穿、争道抢行、闯红灯、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不但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给整个城市的形象带来不好的影响,而且还引发了许多交通事故,危害交通安全。

  一直以来,晋江对超标电动车就进行严格管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要求驾驶人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且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为进一步规范超标电动车,即日起,晋江将对电动自行车尤其是超标电动车进行专项整治。其间,强化对电动车通行量大、交通违法多发区域和路段的巡查管控,常态严查严处电动车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后,除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外,还将组织违法驾驶人参加免费的安全文明行车集中教育。

  晋江交警部门同时提醒,自2017年7月1日,晋江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再购买超标电动车。据介绍,合标电动自行车应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合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按非机动车管理。

  (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庄诗琪)

标签:电动车|整治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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