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省海监总队直属三支队 来晋检查项目用海工作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11-14 11:39
  

  晋江新闻网11月14日讯(通讯员_颜志洪  记者_庄诗莹)为进一步落实海洋执法监督检查审批前介入、建设中监督、使用后检查的要求,12日,福建省海监总队直属三支队一行在泉州支队和晋江大队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对晋江两处用海项目进行检查监管,确保科学、合理用海,为海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当日,检查组一行深入东石协顺建材堆场、英林政通服装基地等项目用海工程现场查看施工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提醒: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海域。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并按照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海域使用权证书所要求的开展施工,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围、填海行为均是非法的。

  

标签:支队|项目|海域|个人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颜英婷颜英婷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