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中央批准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永久落户泉州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15-11-04 10:11
  

  来自泉州市委宣传部的消息,经中央批准同意,文化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每两年一届,永久落户泉州市。11月8日起,第二届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将和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一起拉开帷幕。

  为支持泉州打造“海丝”品牌,去年,文化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在泉州主办首届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吸引了来自韩国、日本、马来西亚、印度等二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艺术家,其参与范围之广,出席嘉宾层次之高,文化元素之丰富,尽显国际风范与“海丝”沿线国家的异域风情。

  今年,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与第二届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合举办,将极大提升泉州的文化影响力和城市形象,成为推进泉州海丝先行区建设的强劲动力。届时,将有约40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名嘉宾来泉参加这一盛会。

  以此为契机,泉州将搭建文化经贸旅游的全新平台,进一步策划海丝精品文化旅游线路;举办“海丝”相关展览,以艺术作品诠释“海丝”的独特魅力;举办以“‘一带一路’建设与亚洲文化对话”为主题的第三届亚洲文化论坛,围绕“亚洲合作对话中文化的角色与作用”、“亚洲文化合作共赢的路径”等话题展开积极研讨,以增进亚洲各国知识界和艺术机构间的理解互信与交流合作,提升亚艺节的人文精神,拉近亚洲各国思想交流、文明互鉴的距离,唤醒沉睡的丝路记忆,让各国人民相逢相知、互信互爱,共同编织和平、富强、进步的亚洲梦。

(记者 许雅玲)

标签:海丝|国际艺术节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