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晋江市召开关于部署落实《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工作协调会
2015年9月14日下午,晋江市委常委林仁达、黄世界在市委八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关于部署落实《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工作协调会,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科学合理制定《晋江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规划局、农业局、市政园林局等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市生态办传达《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提出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的分工意见,与会单位就任务分解进行交流讨论。
会议强调,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首先要树立和落实正确的理念,统一思想,引领行动。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空间均衡的理念,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生态文明建设牵扯的问题十分复杂,为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实施《晋江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作为统领性文件来理顺各个主体责权的关系、减少内耗、形成合力,调动我市各个主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方案务必要结合晋江实际情况,要具有战略性、综合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一要把握特性。标的性要强,要准确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针对性要强,针对晋江实际,着力解决存在问题;约束性要强,各单位要有责任意识,用责任来指引行动;可操作性要强,方案要能够有效实施,有效组织,有效推进;二要紧扣晋江实际。掌握目前晋江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了解工作存在问题,合理制定下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三要落实部门任务分工。各部门要按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部门主管要亲自抓,按实际情况上报方案;要在横向及纵向上进行细化优化,部门任务分工要进一步梳理明确,以便今后项目高效开展。四是要协同协作。各部门不要局限于方案内容,要按照各自部门职能,有思考、有创新,沟通交流、协同协作,做好亮点工作,突出晋江特色。 (苏文泉、戴斌斌、庄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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