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晋江时政 >>正文

全省法院“跨域”立案下月起实施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9-22 08:02
  

  减轻当事人“讼累” 家门口打官司

  晋江新闻网9月22日讯 昨日,记者从福建省高级法院在泉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0月起,全省各中级和基层法院将推广“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模式,对属于省内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就近选择具备“跨域”立案服务条件的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进行“跨域”立案。

  据悉,我省山海差距较大、民营经济活跃,异地诉讼纠纷较多,许多群众打官司时,往往需要多次往返,既费时费力费钱,也不利于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为解决群众“讼累”等问题,福建省高院在多次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最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泉州模式”,开展“跨域”立案服务工作。

  省高院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对属于省内异地各中级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和申请执行(含非诉执行)案件,当事人可就近选择具备“跨域”立案服务条件的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立案事务,要求他们为当事人提供接受立案申请、收转起诉材料,代为送达立案法律文书等“跨域”立案服务。

  据介绍,收件法院应接收当事人起诉材料,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初步形式审查,扫描起诉材料并传输给具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而后,由受诉法院进行立案审查,制作收件告知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裁定书等文书,加盖该法院电子印章,通过网络系统推送给异地收件法院。收件法院下载并打印收件告知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裁定书等文书,送达当事人并将送达回证传回受诉法院。

  今年1月12日,泉州市中级法院在全国首创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建立中院及11个基层法院、42个法庭连锁联动、互联互通的诉讼流程运行新机制,为当事人就近办理跨域立案10410件,诉前及立案调解83件。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林建新)

标签:法院|跨域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