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州女童被拐案嫌犯被判5年半 拐卖是为装修娶儿媳
潘某花庭审中一度哽咽抹泪
还记得今年4月份一度牵动千万人的心的被拐女童淇棋吗?昨日下午4时,南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嫌犯潘某花当庭认罪。法院当场宣判,潘某花拐卖儿童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4月16日,南安丰州4岁(虚岁6岁)女童淇棋(化名)在丰州南门附近玩耍时,被潘某花以玉米诱骗,拐带回家。案发后泉州全城网上线下接力寻人,南安警方及时解救了淇棋。(详见早报4月17日A08、A09版,4月18日A08、A09版相关报道)。
昨日下午的庭审现场,潘某花称,因丈夫已去世多年,她和儿子相依为命,儿子在南安仑苍做电焊工,她则靠到处打零工谋生。母子俩栖身的一幢两层砖房,是家里亲戚帮忙盖起来的。至今,母子两人都没有能力装修房子。几年前,儿子认识了广西女子阿红(化名),两人同居后生下一男孩,今年已经3岁。
“我没有钱装修二楼,也借不到钱,儿子也有了女朋友了,要结婚了,总不能让亲友看不起。”潘某花说,当天她在丰州南门碰到淇棋,便起将淇棋带回家卖掉,好装修二楼娶儿媳的想法。整个庭审过程中,潘某花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只是提起拐卖淇棋的原因时,一度哽咽抹泪。
潘某花拒绝了律师辩护,孤身一人出现在法庭上。庭审中对检方出示的证据,一再表示没异议,称自己因一时糊涂犯下大错,希望能从轻发落。
庭审现场,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表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潘某花以牺牲他人的家庭,来满足自身的需求,是一种悲哀。鉴于潘某花初次犯罪,且认罪态度好,检方提出的量刑建议是五至六年有期徒刑。
经休庭合议后,审判长当庭宣判:潘某花以牟利为目的,拐卖儿童,其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潘某花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归案后有认罪、悔罪表现,未造成恶劣的社会危害后果,法院判决被告人潘某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对于是否上诉,潘某花表示没想好。
(记者 许钹钹 黄耿煌 通讯员 郑开育 杜筱玫 实习生 张留勋/文 林劲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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