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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高空抛物 你做到了吗?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6-20 07:54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推进,越来越多人住进了小区的高楼。然而,记者近日走访晋江多个小区发现,高空抛物作为小区管理的顽症之一,始终困扰着晋江不少小区。

  小车挡风玻璃频被砸

  原是酒瓶果皮惹的祸

  “嘭!”的一声,晋江市区碧山苑小区楼下一部小车的挡风玻璃又遭殃了。该小区厦禾物业的陈主任告诉记者,这是今年以来小区发生的第五起因高空抛物造成的事故。碧山苑小区和湖苑小区相邻,均由同一家物业公司管理。陈主任说,高空抛物的现象在这两个小区内普遍存在,小到纸屑、果皮,大到酒瓶、盆栽,都曾“从天而降”过。

  “还有一个车主的同一部车挡风玻璃被砸碎两次。”陈主任告诉记者,此类高空抛物一般发生在晚上,有的人喝了酒直接把酒瓶子往外扔,经常把业主停在小区楼下的车砸到。然而由于夜黑风高,车主即使当场发现也看不到是从哪个窗口抛下的,最后只能自认倒霉。

  梅岭街道中远江滨花园三远物业的朱主任告诉记者,小区路面和露台时常也会看到食品包装袋之类的东西飘下来,虽然不是硬物,但也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比如有一次,在该小区后门,有一块西瓜皮从十楼以上扔下来,就把底下一部车的天窗给砸烂了。

  朱主任说,高空抛物行为跟小区居民素质有很大的关系,为此,他们经常在小区的宣传栏和温馨提示中说明该行为的危害性,呼吁居民杜绝高空抛物。

  “最可气的莫过于恶作剧。”湖山苑的业主吴小姐告诉记者,有一次她碰到过塑料袋装水砸下来,照样把她车的挡风玻璃给砸碎了。这气得她一夜没睡,第二天一早叫来了保险公司,预估修理费在2000元左右,但不能全赔,最后剩下500元她只能自己掏腰包。

  吴小姐无奈地说,小区目标范围这么多住户,挨家挨户去调查显然不太现实,她也曾查询过相关法律,得知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失,如果找不到明确的肇事者,就要把整幢楼的住户告上法庭,但为了几百元钱,她觉得不值得。

  取证难物业很困扰

  目前只能以引导为主

  “高空抛物屡禁不止的一大原因就是取证难。”厦禾物业的陈主任告诉记者,有一次,小区一位女业主的车挡风玻璃被从天而降的酒瓶子砸碎了,女业主当场发现,便和小区保安一路从最高层找下来,刚好碰到有一户人家正和三两朋友在喝酒,但是对方始终都不认账。最后女业主报警,派出所民警过来后,由于没有充分的证据,最后也无法认定是谁的责任,事情不了了之。

  “我们也曾多次将小区的监控调出来调查过。”陈主任无奈地说,因为监控的角度问题,再加上此类高空抛物往往发生在晚上,很难看出到底是从哪个窗口扔下来的,这也是长期以来困扰物业的一个问题。

  三远物业的朱主任向记者透露,厦门地区曾有高空抛物的受害者将整栋目标楼的业主告上法庭的例子,但目前在晋江还是以引导为主,小区物业通过开展活动引导、定期宣传,以逐渐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

  文明36计之“以身作则”

  解释:准则,榜样,以自己的行动作为榜样。

  典故:《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说法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福建臻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钦彬进一步解释说,从空中掉下东西砸到人,假如找不到责任人,则推定所有住户都有“抛物”的可能,应由所有住户一起赔偿,除非住户能举证自己是清白的。

  “高空抛物难题主要在于责任主体的认定,损害后果对应的法律责任就简单得多,按照所造成的损害结果确定,轻的仅民事赔偿,重则可能遭到治安处罚直至承担刑事责任。”陈钦彬说。

  后记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男童楼顶抛砖砸死女业主案”还历历在目。笔者认为,要解决高空抛物问题,最主要是靠自我约束,每个人都应当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不随意扔垃圾、杂物,防止高空坠物,加强对高空抛物行为的相互监督力度,提醒家人、亲朋,并教育小孩拒绝高空抛物。

(记者_柯明娇)

标签:高空|抛物|拒绝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郭婧婧郭婧婧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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