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频现储户银行存款失踪案 获赔几率并不高
完善法规维护储户权益
在存款“失踪”发生后,储户最关心的是能否挽回损失。但据记者调查,储户获得赔偿的几率并不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目前出具的存单内容中,也对银行对存款的保管责任有明文规定。但是,对存款被冒领、丢失应如何处理均无具体规定,多数商业银行往往将责任推到员工个人甚至是“临时工”身上。
记者注意到,除了在杭州联合银行的案件中,该行对数千万元的储户损失予以先行赔付,其他大多数“存款失踪案件”的索赔陷入了漫长的官司纠纷中。如在浙江奉化发生的13名储户6950万存款失踪案件,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华丰路支行的存款失踪案件,受害人向银行提出的索赔官司都还在审理中。
专家建议,相关监管部门亟须重拳治理存款“失踪”背后暴露的贴息存款、误导销售等违规现象,完善法规维护存款人权益;在当前民间借贷进入高发时期的背景下,宜防止一些不法人员利用个别银行工作人员的私念,假借银行的名义进行的金融犯罪活动,造成经济和信用损失。
一方面,亟须明确银行工作人员违规从事“贴息存款”、误导销售保险的处罚条款,并明确银行机构在员工行为中的责任。《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已明确,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提高套利利率档次。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认为,亟须重拳治理、处罚违规现象,“在存款‘失踪’案件中,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代表银行的职务行为,银行工作人员可能会存在盗窃、诈骗的行为,但银行不能因为工作人员个人的行为推脱其应承担的责任。”
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完善相关民事索赔司法解释,维护储户权益。法律界人士认为,在实践中存款被盗引发的索赔官司,判决结果相差悬殊,除了案件具体情况不一致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我国法律对此没有统一的司法解释。朱晓哲建议,可针对存款丢失等情形,适时出台民事司法解释。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记者孙飞、方列、张非非、毛振华采写)
- 福州两ATM机被装读卡器摄像头 多张银行卡号密码遭记录2015/06/15
- 晋江一家银行玻璃门突然爆裂 外热内冷发生自爆2015/06/15
- 金井一家银行玻璃门突然爆裂 外热内冷发生自爆2015/06/15
- 银行卡在身上 5万存款省外被盗刷 起诉银行获赔85%2015/06/10
- 央行降息3周 银行存款利率各行有升有降档次复杂2015/06/0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