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在身上 5万存款省外被盗刷 起诉银行获赔85%
晋江新闻网6月10日讯(记者_林雅萍)银行卡明明在口袋,却收到扣款短信,到银行一查发现,5万多块已在外省被盗刷,湖北男子吴先生打工攒下的辛苦钱就这样没了。吴先生报了警,事件还没进展,不到一年内,吴先生竟突然病逝。家人决定把银行告上法庭。近日,经过双方协商,银行最终赔偿吴先生被盗存款的85%,按照继承办法,这笔赔偿款由吴先生法定继承人所有。
吴先生生前租住在晋江梅岭街道一民宅内。2012年4月13日晚9点多,他收到手机短信提醒,他银行卡上的存款被扣款50410元,而这张银行卡此时就在吴先生本人身上。吴先生说,当时,他没有把密码告诉过任何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当即拨打110报警,并前往晋江市公安局梅岭派出所报案。第二天,吴先生迫不及待来到银行卡所属的某银行,打印出借记卡明细对账单。
账单显示,2012年4月13日,他卡上的存款分别被刷卡取现2万元、转账30100元,包括手续费在内,共计50410元,而取款的地点远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的一ATM机。吴先生说,他和家人一直在晋江务工,从来没有去过这个地方。吴先生报警后,根据晋江市公安局侦查结果,确认上述行为系犯罪分子所为,是他人涉嫌伪造吴先生的借记卡,盗用其账号及密码,取走了现金。
然而,不到一年,2013年1月8日,吴先生突发疾病,不幸辞世。家中的顶梁柱突然倒了,一家老小生活陷入艰难。想到吴先生生前打工攒下的钱莫名打了水漂,家人心中十分不甘。为吴先生料理完后事,吴先生的父母、妻子和一双儿女将该银行告上法庭。
在吴先生一家将银行告上法庭后,近日,双方进行协商,涉事银行同意赔偿被盗刷的50410元的85%,一次性支付。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吴先生亲属5人均为这笔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吴先生亲属接受这一调解结果,已决定撤诉。
相关案例
没刷信用卡却偿还了3万多卡债
起诉至法院同样获85%补偿
晋江新闻网6月10日讯(记者_林雅萍)卡在身上,人在家中,却收到手机短信提醒,自己在千里之外的珠宝店消费28880元,这让身在晋江的台湾男子张先生感到莫名其妙,他立即挂失这张信用卡并报警。没想到,不久后,张先生还收到了银行寄来的信用卡账单。明明没花钱,却不得已偿还了3万多元卡债,张先生一气之下把银行告上法庭。
张先生常年在晋江做生意。2010年以来,张先生一直持有某银行的一张信用卡。2012年8月13日下午4点多,张先生在家时,突然接到短信,自己名下的这张信用卡在广西宜州市某珠宝行的POS机上消费28880元。之后,又在该市银行营业部ATM机上取现2000元,并扣除手续费20元。拿着信用卡的张先生又气又怕,担心信用卡继续被盗刷。事发后10分钟内,他拨打银行客服热线,并赶到办卡的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还向晋江警方报案。
晋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依法受理该案后,向张先生出具了报警回执单和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确认这是犯罪分子所为。此后,张先生多次找到该银行,要求协商解决信用卡被盗刷一事,但该银行均不予解决。不久,张先生还收到了该银行邮寄的信用卡账单,要求张先生先行还款,并要收取在协商此事期间所产生的透支利息及滞纳金。考虑到不按要求先还款,自己的信用记录可能受影响,张先生只得硬着头皮,偿还了被盗刷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异地手续费、挂失止付费、透支利息、滞纳金等共计32036.86元。
先后经历无故被盗刷、莫名替人还卡债,张先生于是将该银行告上法院。2013年3月12日,经法院调解,张先生和银行达成协议,银行补偿张先生27231元(约为损失总额的85%)。
律师说法
“在此类事件中,是银行在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才致使犯罪分子伪造出客户的银行卡并进行盗刷,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耿佳表示,只有持有真卡的交易者使用密码办理的各类交易才能视为客户本人的行为,持伪卡进行的交易,即使密码相同,也不能视为客户本人所为,银行有责任对其发行的银行卡鉴别真伪,并采取技术手段防范银行卡被复制和伪造,切实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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