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贸区朋友圈都有谁? 多项谈判有望重大突破
6月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尹相直在韩国首尔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这是我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覆盖议题范围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
习近平主席在给朴槿惠总统的贺电中强调,中韩两国签署自贸协定,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不仅将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实现新的飞跃,给两国民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而且也将为东亚和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乃至全球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而高虎城在6月2日《人民日报》上发表的文章也指出,中韩自贸区作为东北亚地区的一个重量级自贸区,标志着亚太地区自贸区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将为今后推进中日韩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乃至亚太自贸区发挥强有力的推进作用,也将对多边贸易谈判贡献正能量。中韩自贸区也是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和韩国“欧亚倡议”构想的重要连接点,对两国携手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欧亚大陆经济融合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中国大陆自贸区朋友圈带来的实惠
根据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公布的“中国对外商谈自由贸易协定总体情况”显示,目前,中国已签署自贸协定13个,涉及21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与东盟、新西兰、新加坡、巴基斯坦、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和韩国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签订自贸协定,给老百姓带来了不少实惠。比如,中韩贸易协定将让泡菜、韩国护肤品等大部分商品更便宜地进入中国;中国和东盟的自贸协定让榴莲、山竹、火龙果等热带水果不再是奢侈消费,普通百姓也能安心享用。
当然,这些利好并不是自贸区协定的全部内容,以中韩自贸协定来说,不仅两国民众将享有更多质优价廉的产品,两国产业也将拓展更多合作领域——高虎城就在其文中指出,中韩自贸协定实施后,中国的纺织服装、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企业,可以进一步降低对韩国出口成本,提高在韩市场份额。韩国的机械设备、液晶显示等行业企业,也将在中国市场大显身手,更好地分享13亿中国人的广阔商机。
自贸区朋友圈还在不断扩容
事实上,自由贸易区是我国十分重要的对外贸易战略。党的十七大就把自由贸易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尽早签署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推动与海合会、以色列等自贸区谈判,力争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建设亚太自贸区。推进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中国是负责任、敢担当的国家,我们愿做互利共赢发展理念的践行者、全球经济体系的建设者、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
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继续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在全球贸易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以开放的态度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发挥自贸区对贸易投资的促进作用。尽早签署并实施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积极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推进中日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中国―海湾国家合作委员会、中国―以色列、中国―斯里兰卡等自贸协定谈判和建设进程,稳步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适时启动与其他经贸伙伴的自贸协定谈判。大力推动内地和港澳的经济一体化,继续推进两岸经贸合作制度化。加强顶层设计,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贸区,加快形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随着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正式签订,我国多项自贸区谈判已经提上了日程,并有望在今年取得重大突破。
“中国对外商谈自由贸易协定总体情况”还显示,我国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8个,涉及23个国家,分别是中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澳大利亚、斯里兰卡和挪威的自贸协定,以及中日韩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RCEP)协定和中国-东盟自贸协定(“10+1”)升级谈判、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
此外,中国完成了与印度的区域贸易安排(RTA)联合研究;正与哥伦比亚等开展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还加入了《亚太贸易协定》。
- 微信朋友圈寻人 12岁男孩一天内被找到2015/05/26
- 最高法:征地拆迁等重大案件一审应有陪审员2015/05/22
- 女硕士卖脑花:浪费知识还是突破自我?2015/05/12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