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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福建生育一孩只登记不办证

www.ijjnews.com   泉州网-泉州晚报 东南早报  2015-05-29 07:57
  

  省卫计委昨日发文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7月起不再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28日,省卫生计生委发布《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7月1日起,福建省将全面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

  由办证改为生育登记制度

  根据《意见》,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孕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不再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更不得实行审批或变相审批。

  群众登记后,由登记方负责在30天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通报夫妻双方户籍地。对于夫妻双方需要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可在登记后当场发证。

  记者了解到,以往初育夫妻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时,不仅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夫妻近期免冠两寸照片、承诺书,外省一方还需要提供户籍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制度实施后,初育夫妻将省去办证程序,只需登记备案即可,为初育夫妻,特别是给一方为非福建户籍的夫妻省去了不少麻烦。

  泉州已开通网上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系统

  其实,在简化程序,方便育龄夫妻特别是流动人口夫妇进行一孩生育登记上,泉州早有尝试。

  2013年7月15日,泉州就在全省率先开通网上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系统。根据规定,流动育龄夫妻,凡符合生育政策,一方在福建省内居住半年以上者,便可凭身份证、结婚证直接登录泉州市人口信息网,点击“流动人口便民服务系统—网上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的窗口,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即可申请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至今,泉州已登记超过26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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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福建|夫妻|卫计
稿源: 泉州网-泉州晚报 东南早报  编辑: 郭婧婧陈宝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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