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行业改革初稿形成 或促使专车身份合法化
21日,在交通运输部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水平表示,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工作小组已经拿出出租车行业改革初稿,正征求各方意见,抓紧修改。据多家媒体报道,近来各地发生出租车与专车的群体事件屡见不鲜,出租车服务差、拒载、绕路等行为饱受诟病,而专车又没有合法的身份。如果出租车行业改革成功,专车或将以合法的身份进入市场。
王水平在发布会指出,出租车改革牵涉方方面面,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出租车行业改革进展。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将坚持属地原则、问题导向。王水平还指出,改革将围绕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出租汽车运力规模管理、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鼓励新业态创新规范发展、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监管机制等方面重点着力。
义乌率先公布出租车改革方案专车将合法化运营
前不久义乌市公布了出租汽车改革方案,承诺2018年后放开出租车市场准入和数量管控。王水平表示,作为交通运输部,支持义乌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支持义乌这样的地方先行先试,为全国出租车行业改革提供借鉴和示范。
此次义乌市出租车改革内容包括放开出租车数量管控,通过摇号选出组建新的出租车公司;出租车价格由目前的政府定价,逐步转变为政府指导价下的行业自主定价;逐步取消出租公司每年上交给管理部门的有偿使用费等。
同时,义乌的出租车改革方案被舆论视为是国内首次打破出租车行业垄断格局的举动:在适度降低出租车市场的准入门槛的同时,义乌将开始有序开放出租车汽车数量的管控。最关键的是要建立和引进现在比较火的网络约车、租车平台,同时对其落实主体责任。要让他们遵守运输市场的规则,提供合法运营的车辆,同时配备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这样一来,专业便有望合法化运营。
天津出租车与专车又发生纠纷群众:放开经营打破垄断严格管理
而就在交通运输部发布会当天,天津就发生出租车司机围殴专车司机的群体事件,据多家媒体报道,天津出租车司机通过QQ群组织,使用“钓鱼”的手法对专车司机进行敲诈,引发21日当天的群体事件,而事件缘起天津地区出租车生意受到了专车“威胁”。据天津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天津”披露,2015年5月20日中午12时30分,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江都路派出所将5月19日下午在QQ群发布敲诈他人钱财内容的王某依法传唤到所协助警方调查。
面对该事件,不少网友们评论反映:天津出租车拒载、绕路、挑活和服务态度差等现象层出不穷。只有放开经营打破垄断,并严格管理,才会有出路。在天津从事建筑行业工作的赵先生向中新网记者反映,自己经常遇到拒载、加价等行为,曾近有出租车向赵先生提出“去外环需多加10元”的加价要求,而赵先生指出类似这样的情况已经习以为常。
中新网汽车频道记者也曾经在天津遭遇这样的经历:在梅江会展中心采访结束后需要打车去天津火车站,而会展中心门口停了20多辆出租车没有一辆出租车愿意接单,最后只能选择其他交通方式。
律师呼吁专车合法化避免“天津出租车事件”发生
据中新网记者调查了解,天津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正规出租车的营运执照属于司机个人所有,无需给挂靠的出租车管理公司交“份子钱”,而出租车司机手里的营运执照交易价格目前已经炒到100万左右,面对生活压力,受利益最大化驱使,再加上挂靠的出租车公司管理疏漏不严等因素,就爆出网友指出的拒载、绕路、挑活和服务态度差等问题。而专车没有运营资质属于违法经营,随着越来越多的专车进入市场,又对出租车行业的生存构成威胁。
天津度睿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凯认为,目前天津出租车普遍服务质量较差,且市民乘车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专车的出现确实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但就现行法律框架下,没有营运资质的专车确实属于违法经营。为调和上述矛盾,邱凯呼吁立法部门及行政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管理制度,将专车纳入法治框架,如给予专车相对低于出租车审批条件的资质要求,同时,对于专车运营进行有力管控,寻求市场需求与公共安全的平衡点。
(记者 刘博)
-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统一战线工作 —— 三论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2015/05/23
- 习近平定调“大统战”:全党重视汇聚改革正能量采2015/05/23
- 天津一的哥钓鱼专车敲诈 被人肉后寻警察保护2015/05/22
-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办法出台 7类人不得担任2015/05/22
- 交通部:出租车行业改革已出初稿 正抓紧修改2015/05/22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