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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车窗抛物 抵制交通陋习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5-19 09:17
  

  3月27日,晋江交警推出“关注车窗抛物抵制交通陋习”活动,邀请市民一起来监督“车窗抛物”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根据网友“小豆”拍摄的录像,在视频00:06处,可以明显看出,在湖光西路梅园路灯控路口,一辆车牌号为闽CTB423的小型轿车(该车为泉州市振兴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车内人员往车窗外丢纸屑。

  “交通精细化管理警民同参与”活动仍在持续进行中,市民可用相机、手机等抓拍“车窗抛物”不文明交通行为,然后编辑“私信内容+现场照片或录像(需注明联系方式、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其中照片或录像要明显体现‘车窗抛物’的行为)”,发送至“晋江交警”微信平台或“@晋江交警”官方微博。只要照片或录像真实有效,并被采用,均会赠送价值10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同时,我们也将通过曝光“车窗抛物”车辆号牌的方式,对违法车辆进行警告。

  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蒋巧玲

  交警提醒:

  牢记喝酒不开车

  对于酒驾醉驾,晋江交警一直保持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形成“零点整治”“持续整治”“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机制。然而,仍有些人心存侥幸,喝完酒后开车上路,殊不知,被查获受严惩不说,还有可能带来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且看下面这几起案例,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能吸取教训,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醉驾撞隔离带,司机欲逃被控制——12日凌晨1时30分许,晋江和平南路小沿塘路段,一辆皮卡撞上路中隔离带。晋江交管三中队民警接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事故车辆停在路旁,司机陈某正要逃离现场。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发现其一身酒气,整个人都迷迷糊糊的。经抽血检测,陈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高达179.28mg/100ml,属醉酒驾驶,等待他的将是1至6个月的牢狱之灾。

  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杨金銲

  男友“英雄救美”,却因酒驾被查——10日20时左右,晋江交管池店中队民警在池店镇政府路口设卡时,发现一女子驾驶一辆电动摩托车后载一男子从远处驶来,两人均未戴安全头盔。当女子发现前方有警察检查时,立即停车,随后,后座男子快速换到驾驶位置,并调头要逃,在跑出去约20米后被民警拦住。男子姓吴,三明人,经检测,其酒精浓度为30mg/100ml,属酒后驾驶。经查,吴某与女子为男女朋友关系,女子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吴某本想在女朋友面前展示“英雄救美”的男子气概,却忘记自己喝过酒,且吴某本人也只有C1小车驾驶证,并不能驾驶电动摩托车。最终,因未戴安全头盔、酒驾、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吴某被处罚款1400元、驾驶证记26分的处罚。

  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白荣辉

  酒驾又超载,货车司机被抓“现行”——10日19时许,晋江交管紫帽中队民警巡至磁灶镇延泽街大埔村路段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遂将其拦下。经查,该车确实超载,且民警发现,驾驶员刘某神情紧张,身上还有酒味,经呼气检测,刘某的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酒后驾驶。因超载和酒驾,刘某将面临严重处罚。

  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林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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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车窗|抛物|陋习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郭婧婧郭婧婧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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