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车窗抛物 抵制交通陋习
3月27日,晋江交警推出“关注车窗抛物抵制交通陋习”活动,邀请市民一起来监督“车窗抛物”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根据网友“小豆”拍摄的录像,在视频00:06处,可以明显看出,在湖光西路梅园路灯控路口,一辆车牌号为闽CTB423的小型轿车(该车为泉州市振兴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车内人员往车窗外丢纸屑。
“交通精细化管理警民同参与”活动仍在持续进行中,市民可用相机、手机等抓拍“车窗抛物”不文明交通行为,然后编辑“私信内容+现场照片或录像(需注明联系方式、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其中照片或录像要明显体现‘车窗抛物’的行为)”,发送至“晋江交警”微信平台或“@晋江交警”官方微博。只要照片或录像真实有效,并被采用,均会赠送价值10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同时,我们也将通过曝光“车窗抛物”车辆号牌的方式,对违法车辆进行警告。
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蒋巧玲
交警提醒:
牢记喝酒不开车
对于酒驾醉驾,晋江交警一直保持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形成“零点整治”“持续整治”“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机制。然而,仍有些人心存侥幸,喝完酒后开车上路,殊不知,被查获受严惩不说,还有可能带来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且看下面这几起案例,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能吸取教训,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醉驾撞隔离带,司机欲逃被控制——12日凌晨1时30分许,晋江和平南路小沿塘路段,一辆皮卡撞上路中隔离带。晋江交管三中队民警接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事故车辆停在路旁,司机陈某正要逃离现场。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发现其一身酒气,整个人都迷迷糊糊的。经抽血检测,陈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高达179.28mg/100ml,属醉酒驾驶,等待他的将是1至6个月的牢狱之灾。
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杨金銲
男友“英雄救美”,却因酒驾被查——10日20时左右,晋江交管池店中队民警在池店镇政府路口设卡时,发现一女子驾驶一辆电动摩托车后载一男子从远处驶来,两人均未戴安全头盔。当女子发现前方有警察检查时,立即停车,随后,后座男子快速换到驾驶位置,并调头要逃,在跑出去约20米后被民警拦住。男子姓吴,三明人,经检测,其酒精浓度为30mg/100ml,属酒后驾驶。经查,吴某与女子为男女朋友关系,女子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吴某本想在女朋友面前展示“英雄救美”的男子气概,却忘记自己喝过酒,且吴某本人也只有C1小车驾驶证,并不能驾驶电动摩托车。最终,因未戴安全头盔、酒驾、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吴某被处罚款1400元、驾驶证记26分的处罚。
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白荣辉
酒驾又超载,货车司机被抓“现行”——10日19时许,晋江交管紫帽中队民警巡至磁灶镇延泽街大埔村路段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遂将其拦下。经查,该车确实超载,且民警发现,驾驶员刘某神情紧张,身上还有酒味,经呼气检测,刘某的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酒后驾驶。因超载和酒驾,刘某将面临严重处罚。
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林章发
- 车窗抛物不文明 一经发现将曝光2015/04/24
- 市民监督“车窗抛物” 闽C CT385驾驶员车窗外扔烟头2015/04/22
- 随意车窗抛物 两辆车被曝光2015/04/17
- 【聚焦车窗抛物】“随手扔烟蒂被抓现行 今后再不乱扔了”2015/04/11
- 直击清明祭扫三陋习:焚烧纸钱 燃放爆竹 乱扔垃圾2015/04/0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