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丰泽鲤城两区申建石改房 免征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5-05-19 08:27
  

  好消息:丰泽、鲤城两区,申建石改房,将免征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昨日,泉州市石改办印发了《泉州市中心市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申请流程》的通知,明确了免征范围、审批程序等内容。

  据介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建筑面积的应安置部分(即为拆除面积),可免征配套费;超过应安置部分的建筑面积,配套费按《泉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泉政文〔2006〕396号)的有关规定征收。办理免征配套费,需取得发改部门工程项目立项批文,以及规划部门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规划审批意见。

   成片改造免配套费这样申请

  (1)领取表格:建设项目业主到住建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泉州市中心市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申请表》(一式四份)。

  (2)主管部门意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申报意见。

  (3)面积核实:区石改办确认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现状及用地现状报告,核实计划拆除的石结构房屋栋数及建筑面积。

  (4)项目核实:市石改办出具项目是否列入石结构房屋年度改造的意见。

  (5)窗口受理:建设项目业主到市住建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报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工程项目立项批文、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规划审批意见、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中的建施图原件。所有纸质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②泉州市房地产测绘队出具的房屋现状及用地现状报告;

  ③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区石改办、市石改办出具意见的《泉州市中心市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申请表》(一式四份)。

  (6)审批意见:市住建部门出具免征配套费的初审意见,并报市政府审批。

  零星(个人)改造免配套费这样申请

  (1)领取表格:申请人到区规划部门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泉州市中心市区零星(个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情况表》(一式三份)。

  (2)项目核实:区石改办确认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现状及用地现状图,核实房屋结构性质,出具项目是否列入石结构房屋年度改造的意见。

  (3)窗口受理:申请人到区规划部门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泉州市房地产测绘队出具的房屋现状及用地现状图;

  ②区石改办出具意见的《泉州市中心市区零星(个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情况表》(一式三份),办结。

  (记者 曾小琴)

标签:石改房|丰泽|鲤城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