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公安局实现大创新大改革 助推新型城镇化
治安踩街。
03
更准地办好案——促公平正义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机关的价值追求。晋江市公安局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核心价值追求,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创新理念,整合资源,构建起“大法制”格局,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公信力。
能作战、打好仗,一直是晋江公安恪守的准则、严把的守则。2014年是晋江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派出所每月绩效考评、全员绩效考评的一年,通过科学设定考评内容、严格抓好绩效考评、切实落实绩效奖金、全面应用干部考核,真正实现了单位之间、民警之间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实现基层实战单位、基层一线民警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互相争着干、主动找活干”成为晋江公安队伍的一个新常态,带动各项工作不断提升。
宁可考评落后,也不弄虚作假。晋江市公安局坚决出台史上最严厉的严禁警务工作弄虚作假纪律,规定“不如实立破案、不如实采集信息,民警一律予以纪律处分,并追究责任领导责任,不列入考核对象”,并坚决抓好贯彻落实,最大限度激发了民警扎实工作作风的养成。
工作中,晋江市公安局坚决落实“一长四必”机制,“一长”即局长对现场勘查工作负总责,“四必”即现场必勘、信息必采、信息必录、信息必比,加强现场勘查,做到每起案件都有人勘查,把证据固定好,坚决落实“每案必侦”要求,做到每一起案件都有人负责侦查、有人负责研判,争取发一起研判一起、多破一起。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理念,力促办案更加准确,做到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确保侦办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推行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做到每起警情有首接责任人、每一起案件都有案件主办人,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执法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提高抓公正执法的责任感,促进更加公正文明执法。
爱拼敢赢,创先争优。晋江市公安局各警种、各部门逢一必争、逢冠必夺,全体公安民警、公安部队现役官兵加班加点,克服种种困难,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打赢一场又一场硬战,保持各项工作在泉州、全省创一流、走前列。
2014年上半年执法质量考评中,晋江市公安局历史上首次位列泉州第一、全省第三;罗山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接处警工作也日益规范,2014年,晋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共接群众报警求助115.3万个,群众对接处警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达98.63%,居各县市区第二,首次进入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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