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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老公离婚不分财产 老婆无奈求助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4-23 15:56
  

  近年来,晋江市妇联以实施妇女“维权三制”为抓手,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婚姻家庭矛盾调解,预防家庭暴力,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提炼、创新调解方法和途径,分析纠纷原因,找准每一起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产生的主客观原因,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成效。即日起,本专栏将推出系列典型维权案例,邀请法律、心理专家进行深度解读,以案说法、以例明理。

  案例:出轨老公离婚不分财产,老婆无奈找部门帮忙

  一走进妇联,李女士就泪流不止,带着哭腔说:“没钱的日子虽苦,一家人却也和乐融融,为什么日子刚好过些,却变成现在这样呢?”据了解,李女士的生活因为丈夫的出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丈夫因为染上赌博恶习,从天天赌博到开设赌场,经常不回家,甚至和某酒店的小姐有染。丈夫去年已向法院提出离婚,后又撤诉,最近又准备起诉离婚。2012年拆迁时,丈夫名下的房子全部提取现金,公公的旧房子则换成几套安置房。如今丈夫提出的离婚条件是儿子要归男方扶养,患有肢体残疾的女儿由李女士扶养,并以房子在长辈名下为由不分给女方。

  三级妇联组织与男方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对方虽然两人共有的房子已拆,但女方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几番劝解后,男方一再表示他和老婆之间已经没有了感情,坚持要离婚,但同意分给她一套安置房。李女士无可奈何,只能寻求有关部门帮助。

  建议:女方可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法权益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上述案例中虽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男方重婚,但有明显过错,男方财产应少分,女方财产应多分而不是不分。女方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_陈长隆 通讯员_肖丽婷)

标签:妇联|求助|维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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