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出台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标准:需300平方米以上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5-04-22 09:01
  

  晋江新闻网4月22日讯 记者昨日从晋江市民政局了解到,晋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标准(试行)已出台,旨在对今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记者了解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由晋江市委老干局、市民政局、镇(街道)政府、村(社区)居委会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四级工作机构和服务网络组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重在实用,整合现有的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为老服务资源,解决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和设施缺乏问题。可通过新建、改建(租赁)等形式提供专门场所,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

  据晋江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居住在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导向,通过整合现有各类养老服务资源网络,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为此,办公室、谈心咨询室、日间休息室、健康康复室(区)、图书学习室(区)、老年课堂、食堂等这些都是今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必备功能区。此外,按照试行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老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安全保障服务、社工服务等。还将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有条件的村(社区)可逐步引入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

  据悉,目前晋江现有居家养老服务站206个,今年在建服务站30个。晋江力争花5年时间,将这23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达标建设。(记者_林文婧)

标签:居家养老服务站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