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扫墓引山火泉州14人被抓 莫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5-04-08 08:55
  

  今年清明,没有了雨纷纷,泉州却是火纷纷。泉州市森林防火办统计,全市3天共发生36起山火,全部都是因祭扫用火引发。

  目前,针对火灾的追责已经启动,涉嫌烧毁有林木的林地面积超过30亩的,共有15起,涉案的14人被泉州市森林公安局刑事立案。

  “莫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希望这些案件的处理,能进一步警醒市民,文明祭扫要从自己做起!”泉州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人再次呼吁道。

  据泉州市森林防火办统计,全市3天共发生36起山火,其中,南安13起,惠安6起,台商投资区5起,丰泽4起,洛江3起,鲤城、安溪各2起,泉港1起。

   【统计】

   毁林超30亩,14人被抓

  “这些山火,几乎都是发生在比较偏的地方,扫墓的人,很多是只有一个人或两三个人,没有办法把火苗灭掉。”泉州市森林防火办相关负责人说。

  经过统计,清明3天,全市共发生36起毁林面积相对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山火,其中,南安13起,惠安6起,台商投资区5起,丰泽4起,洛江3起,鲤城、安溪各2起,泉港1起。目前,具体火灾损失还在进一步统计中,其中涉嫌毁林面积超过30亩的,由森林公安介入处理。此外,还有一些起火没多久就被扑灭,没有造成太大经济、林地损失的小火灾,也将进行调查并责令当事人进行补植。

  “莫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希望这些案件的处理,能进一步警醒市民,文明祭扫要从自己做起!”泉州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人称,经过初步调查,截至昨日中午12时,警方共侦破15起山火案件、抓捕14名嫌疑人,接下来将按照程序进行查处。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烧毁有林木的林地面积超过30亩,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嫌疑人将被刑事立案。“很多人对这个面积没有概念,差不多就是3个标准足球场那么大。”上述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人说,一个标准足球场长100余米、宽60余米,相当于10亩左右;一旦起了山火,并没有及时将火苗灭掉,火借风势,祭扫人就没有能力控制,等救援人员长途跋涉、翻山越岭赶到,烧掉3个足球场大小,往往已经成定局。

  去年4月5日,惠安涂寨镇的曾某就因扫墓引发山火,毁林96亩,被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经过积极补植和赔偿经济损失,二审之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反思】清明防火,还能做什么?

  泉州市森林防火办称,今年的防控工作已经提前部署,细化到要求每个村至少有20人的队伍进行巡逻和劝诫,但挡不住祭扫人群太多,各种方式携带火源进山。

  “市政府的禁令其实已经宣传得很到位,但现场执行起来,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说起清明防火,鲤城区金龙街道武装部部长洪杰士有些无奈,4月5日中午12点左右,他带着一个巡逻小组,来到玉霞社区畚箕坑。这里是一片坟地,每年的防火形势都非常严峻,“很多人自认为能控制得住,对潜在的危害不以为意”。因此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每年都要把这里当作重中之重。

  跟预料中一样,部分村民开始烧纸、放鞭炮,但看到巡逻人员,很多还是会收敛,尽快烧完并保证会灭了火源。看到一个墓地前有一大帮人在烧纸钱,火还很旺,洪杰士就上前制止,不料引起对方的反感,胸口还挨了对方一拳。

  事后,洪杰士通过社区,向打人者进行批评警告,但没有报警。“祭扫是种风俗,烧纸、放鞭炮是一直传下来的习惯,不好堵,更何况那么多人,拦都拦不住。”在他看来,文明祭扫,不能只寄望于市民观念和素质的突然性提升,政府部门也要有所动作,比如通过财政投入,多建一些骨灰堂,免费给当地村民使用,这样祭扫时就能在相对安全的地方烧纸、放鞭炮。一整片推动难度很大,那就一小片一小片推动,让老百姓慢慢感受到好处,就能慢慢扭转过来,“安心祭扫,总比被各种宣传口号围绕、担惊受怕会起火,好很多”。

  海都也呼吁广大读者,清明扫墓,缅怀先人,重要的在于“情”,心意到了,一束鲜花的分量都不会轻。

  (记者 徐锡思)

标签:清明|山火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